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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1-2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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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王、霸道杂之”并诏令确定“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皇帝是、()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法律儒家化。“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西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上请皇帝宽贷。它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下列律师的哪一行为不符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本题解析:
。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应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应当注意避免虚假承诺。
律师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后,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亊责任的辩护意见;刑亊辩护证据不足以否认有罪指控,不得承诺经过辩护必然获得无罪的结果。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除依照相关规定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之外,律师不得与委托人争议的权益产生经济上的联系,不得与委托人约定胜诉后将争议标的物出售给自己,不得委托他人为自己或为自己的亲属收购、租赁委托人与他人发生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律师不得向委托人索取财物,不得获得其他不利于委托人的经济利益。非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运用来自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所得到的信息牟取对委托人有损害的利益。
拟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律师已经明知诉讼相对方或利益冲突方已委聘的律师是自己的近亲厲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当予以回避,但双方李托人签发豁免函的除外。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道、“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下列选项不支持孟德斯鸠这一论断的是哪一项?()
本题解析: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切实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预防司法腐败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所以A选项错误。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以CIF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出口某种饲料的货物买卖合同,该批货物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饲料上有很多飞虫,致使该批货物已无法正常使用。调査表明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巳含有大量虫卵。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本题解析:
。A错,本题的货损属于本质缺陷,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B错,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或性质的损害承运人是免责的。C对,因为本题中的货损是由于所交货物的质量缺陷所致。D错,本题货物在装船前就巳含有大量虫卵属于有质量问题,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0条,买方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采取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C正确。
清代朝审的案件受理范围是、()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代的会审制度。清代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纹监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曰举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A省B市中院承办某债权纠纷案件在执行问埋上与C省D市中院产生冲突,双方为获得执行权均派人至最髙人民法院陈述此事,B市中院承办法官甲据理力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B市中院的执行权。事后B市中院领导班子为甲举行“庆功宴”,结果甲因饮酒过量致使该案件卷宗在酒店遗失,经积极寻找于半月之后寻回且该案亦順利执行完毕。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甲的行为应该给予哪一种纪律处分?()
本题解析:
。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本案中甲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选择A项。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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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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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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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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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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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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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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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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