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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2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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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是( )。
本题解析:
AB两项,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D两项,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时间。
甲不慎丢失贵重首饰后,在媒体上发布悬赏广告,称“若有归还者,给付酬金1000元”。乙拾得首饰并归还给甲。几天后,乙看到甲此前发布的悬赏广告,遂要求甲支付酬金1000元,甲拒绝。根据法律规定( )。
本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民法典》第52条规定情形(即合同无效的情形)的除外。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
本题解析: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四个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灭失、毁损而获得赔偿或补偿时,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代替物(赔偿金),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其权利。当抵押人因抵押财产的损毁灭失而获得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就赔偿金优先受偿。
普通公民甲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甲的行为应定为( )。
本题解析: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题中,普通公民甲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构成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犯罪主体只能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
本题解析: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故甲公司不构成此罪。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甲公司一开始只是骗取贷款用于经营,没有非法占有的意思,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甲受乙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约定该画著作权的归属。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该画复制出售。丁的行为( )。
本题解析: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007年5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乙要求甲在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后甲未按期还款。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1年,乙未同意。因甲迟迟未还款,乙拟提起诉讼。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
本题解析:
《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义务人作出请求延期履行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195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民法典》第201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1年,诉讼时效中断,故应从2008年11月2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
本题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甲在其宅基地上自建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即房屋建造完成时,甲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试卷分类:学硕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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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学硕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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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硕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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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硕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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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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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431金融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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