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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乙,该房屋位于A地,甲的住所地在B地,乙的住所地在C地。双方在合同中未就合同履行地作出约定,也未达成补充协议,则交付房屋的履行地为( )
合同的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故A项正确。
胆汁的生理作用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