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
1963年至1966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城乡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最初是“清工分,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后来扩大为“大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中共中央连续发布了《十条》和《二十三条》指示,运动期间中央领导亲自挂帅,指导“四清”;数百万干部下乡下厂,开展运动;广大工人和农民参与其中,积极响应;“四不清”干部纷纷检讨,持续了四年之久。“四清”运动,目的是运用阶级斗争的方法,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防止修正主义的出现,从思想上挖掉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根子。对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起了一些作用,但在实践中出现了“扩大化”的问题。运动后期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的“党内走资派”,致使不少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