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西汉时期的诸侯王国问题。
(1)分封制是周代基本的政治制度之一。秦统一天下后,确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实行郡县制,但分封制的影响仍然存在,比如,项羽推翻秦朝后就实行分封制。
(2)汉高祖刘邦称帝后,总结秦亡的原因,认为秦朝没有封同姓子弟为王是其短命的关键所在,于是实行“郡国并行制”,但他逐渐意识到诸侯王对皇权的威胁。从公元前202年到公元前195年,在7年的时间里,刘邦及吕后找出各种借口,先后将韩信、英布、臧荼等异姓王杀掉,又把张耳之子张敖废为列侯,逼得韩王信逃往匈奴,最后只剩下了长沙王吴芮之子吴臣。
他一方面逐一翦灭主要的异姓诸侯王,另一方面大封刘姓子弟为王,并订立“非刘氏不王”的誓约。这些诸侯王国地域广大,政治、经济上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诸侯王国的存在最初有利于西汉王朝的巩固,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诸侯王权力日益扩张,逐渐成尾大不掉之势,对汉朝中央集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3)汉文帝时,诸侯王国与中央对立的形势日益明显。贾谊进《治安策》,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以削弱诸侯王国的辖地,但当时实行起来的条件不成熟。
(4)汉景帝时,晁错进《削藩策》。晁错指出,高祖封同姓王,仅齐、楚、吴三个王的封地就分去了天下的一半,他主张对犯罪有过错的诸侯王,削去他们的支郡,只保留一个郡的封地,其余郡县都收归朝廷直辖。他特别警惕危险性最大的吴王刘濞。他的这些建议被景帝采纳并实行,但削藩之举还是不可避免地激起了“七国之乱”,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诸侯王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名起兵作乱。景帝无奈,下旨腰斩晁错。在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下,叛乱在三个月内被平定。朝廷借平定叛乱之机,取消诸侯王治民的权力,将王国官吏的任命权收归中央,诸侯王国政治影响力大大削弱。
(5)汉武帝时,采纳主父偃建议,下“推恩令”以肢解各诸侯王国,其具体办法是:让诸侯王各分为若干国,使诸侯王的子孙依次分享封土,地尽为止;封土广大而子孙少的,就虚建国号,待其子孙出生后再分封。
汉武帝还颁布了“左官律”和“附益法”。左官律规定在诸侯国任职为左官(汉代以左为卑),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且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附益法的大致内容是严禁官僚为诸侯王聚敛财富,严禁官僚与诸侯王勾结,为诸侯王谋取利益。附益法的颁布进一步孤立了诸侯王,使其在财政上无法聚敛,在政治上无法组成自己的小集团。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汉初遗留下来的诸侯王国问题最终得以解决,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