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近代在中国实行的列强领事裁判权制度规定在华不同国家间的诉讼按照()来确定管辖。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之所以不能称为“法”,原因在于( )。
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些属于有权法律解释?( )
下列情况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某甲在裁缝店加工连衣裙一件,在取衣服时,因带的钱不够付加工费,经双方协商将某甲的一块手表留下,付清加工费后取回手表。此时,裁缝店对该手表享有()。
甲将汽车一辆作价10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外出时不慎翻车,造成汽车严重毁损,该损失()。
公民李某因邻居久出不归,主动将其地里早已成熟的蔬菜代为收获和出卖,这是一种( )。
在某通讯公司施工铺设电缆时,当地人甲乘无人看守之际,切断电缆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并将其中的铜芯取出卖钱。甲的行为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刑法没有溯及力?()
甲重金雇用乙杀丙。乙接受雇佣并领取相应费用后为杀人做准备,其间得知丙的势力很大,怕遭到报复而放弃杀丙行为,并退还了其领取的费用。甲构成()。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的情况包括()。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包括()。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
下列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人数倍数的表述错误的是()。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需向( )负责。
单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属于典型的单方法律行为。
期间为2年的诉讼时效,其开始计算的时间是()。
小偷张三窃取王某的木材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修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共同侵权的论述中,正确的论述有()。
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的继承,说法不正确的有( )。
关于公示及公示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自首要求犯罪分子有主动投案的行为。自动投案包括以下哪些情况?()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
盗窃、诈骗、抢夺罪在下列哪些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抢劫罪?()
甲误认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
《刑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此理解错误的是( )。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以自有三层楼房一幢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债权未到期,甲因病去世,三个子女各得抵押房屋的一层,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乙在一次车祸中死亡,30万元债权由其三个子女各自继承10万元。现债权到期,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甲的三个子女以房屋巳变更产权登记,且债务是先父生前所欠,与己无关为由,拒绝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请根据抵押权的基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本案。
张某为经商之目的于某年3月向李某借款5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在还款期限到来前,张某于该年的9月将自己的房产赠与自己12岁的儿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均由张某一手包办,对此李某也知晓。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已无多少财产可供清偿。李某向张某多次催要,张某迟迟不予答复。李某遂于第2年的10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张某的赠与行为,并用该赠与的房产清偿自己的债权。张某的代理人则提出,李某的撤销权巳经超过法定的1年除斥期间,法院不予保护。法院经审理后则认为,张某的赠与行为属于《民法典》第52条第3项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应确认为无效,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请问:以上观点哪一个正确?为什么?
邵某(出生于1984年8月5日)自幼就游手好闲,偷摸成性。在14岁之前盗窃包括父母在内的他人各类财物总计约25 000余元。1998年8月5日生日那天,邵某邀集几个同学、朋友到一饭馆聚餐,席间邵某及其朋友猜拳划令、又唱又笑,结果引起邻座另几位小青年的不满,其中一位(古某)出面劝说了几句。邵某认为这是在朋友面前让自己难堪,十分恼火,就不客气地与其争吵,争吵中古某推了邵某一把,邵某恼羞成怒,借着酒力,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向古某连刺数刀,古某躲闪不及被刺中要害部位,当场倒地身亡,邵某见状吓得立即逃跑。在回家的路上,想到杀人是要偿命的,觉得还是远走高飞好,但这需要一大笔钱。于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看见一个“大款”模样的人提着包走在前面,邵某紧紧跟随,走到一胡同口,掏出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15 000余元、信用卡两张以及身份证等。当天夜晚,邵某就赶奔其在外省的外婆家避难。2000年6月的一天,邵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半新的“桑塔纳”,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路边一水果摊撞毁,并致摊主当场死亡,后加大油门逃走。第二日下午,邵某将汽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出。不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邵某还主动交待了其于1999年9、10月份曾经先后两次受人之托,将两包约2 000克的“白面”(毒品)从乡下带到省城,共得到酬金6 000元的行为。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从刑法意义上分析,邵某的上述哪些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哪些构成犯罪?为什么?
(2)对邵某依法如何处理?
(3)假如邵某将水果摊的摊主撞成重伤,此时邵某下车看周围有许多围观的人,就声称把伤者带到医院抢救而离开了现场。但在途中邵某发现无人跟随,就把车拐进一树林中,将伤势很重的摊主扔在他人一时无法发现的树丛中,然后驾车逃跑。后摊主因失血过多又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则此案又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1997年夏,原A市海关副关长高某认识了港商李勇健,二人交往密切。1998年春,高、李二人合谋从香港空运575只瑞士高档手表至A市入境,受高某指使,海关调査处副科长刘某明知该批货物未办理任何报关手续,却予以放行,经查该批手表价值人民币1 774 746.24元,偷逃关税763 494.8元。1998年8月,高某、李勇健找到某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合谋进口传呼机成套散件(税率25%),但伪报成集成电路(税率6%)以降低报关费用。9月12日第一次进货时,高某亲自去机场接货,刘某受高某的指使第二次去接货,使货物顺利通关,经查该批货价值人民币19 867 110.3元,偷逃关税3 019 800.9元。后案发,高、刘二人被捕,李勇健在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如果构成犯罪,应对高某定何罪?
(4)高某称其并未直接参与各项活动,请求从轻处罚是否成立?
(5)对刘某处罚时应注意什么情节?
(6)某通讯电子有限公司是否有犯罪行为?如何处罚?
论述守法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古装戏《徐九经升官记》中主人公徐九经有一句著名台词:“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试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学的角度,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清人薛允升在《唐明律合编》中说:“贼盗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
请根据这段文字,分析说明《明律》在刑法适用原则方面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