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路基施工监理,有以下三个背景材料:
A.某段路基,按照设计文件提供的取土场的填料为山皮土,承包人进入现场后发现,在路基附近的河中有大量符合路基填筑的砂砾,且开采容易、运距较指定土场近,价格也较山皮土便宜,故在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即用此砂砾进行本段路基的填筑;但在路基填筑完成后,承包人以使用砂砾填筑的路基其强度较山皮土填筑的路基强度高为由,提出了变更申请,要求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300章的砂砾垫层的单价(高于山皮土)来支付。
某施工单位承包8km路基工程,其中1km进行了分包(未经批准)。路基填筑时进行了掺石灰,完工后经验收符合要求。路面施工时左半幅局部出现弹簧现象。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此标段全线检查,发现外包队所施工的1km路段有质量问题,各层填土过厚,掺灰不匀,出现松软夹层,夹层土含水量过大,最终造成质量事故。
某高速公路工程,承包人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误赔偿金的风险,要求将路基的完工时间延长6个星期,承包人的理由如下:
①特别严重的降雨;
②现场劳务不足;
③业主在原工地现场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项额外工作;
④无法预见的恶劣土质条件,使路基施工难度加大;
⑤施工场地使用权提供延误;
⑥工程款不到位。
问题1.针对A背景材料:(1)监理工程师可否批准此变更,理由如何?(2)应以哪个单价支付?
问题2.针对B背景材料:(1)对此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和监理各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什么?(2)监理工程师对此质量事故应如何处理?
问题3.针对C背景材料:(1)监理工程师认为原因所引起的延误是非承包人承担风险的延误,可批准延长工期。(2)若以上现场劳务不足问题监理工程师认为属于承包人自己的责任,由此引起的延误是不可原谅延误,不同意就此延长工期,这样处理对吗?(3)哪些是业主的责任,监理工程师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