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某建设项目,业主委托了监理单位,并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施工合同工期为235d,采用单价合同,土方工程综合单价为40元/立方米,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量10%以上时调整单价,调整系数为0.85;人工单价80元/工日,人工窝工费补偿标准为40元/工日;工作E、H使用同一台租赁设备,租赁费为1200元/工日;工作F、I使用同一台自备设备,使用费800元/台班,其中折旧费为80元/台班;工作K为专业性工程,允许分包。总承包商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工作A为土方开挖工程,开挖中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相符。经补充勘察后调整了基础设计标高。使土方开挖量由60000m3增加至69000m3。采取赶工措施后原计划工作持续时间未受影响。
事件2:工作E完成后,由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致使工作H延期25d开工、工作I延期15d开工,总计人员窝工86工日。其他工作未受影响。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事件3:工作K分包时,分包商向业主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为保证施工质量,总承包商根据以往经验。将工作K原设计尺寸扩大,分包商按承包商要求实施后,向业主申报了增加的工程量并提出相应费用补偿要求。
1)总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计算工期为多少天?该进度计划能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作有哪些?
2)针对事件1,补充勘察并调整设计标高后,业主应支付的土方开挖工程款为多少?
3)针对事件2,总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说明理由。列式计算总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的费用索赔额。
4)针对事件3,分包商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正确做法。
5)事件1、2、3发生后,该项目的实际工期为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