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甲碳酸饮料生产企业自行核算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9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万元、管理费用55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20万元。经税务师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当年11月购入的一批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该批材料成本为20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企业未对上述业务进行处理。
(2)将12月购入小汽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万元计入到税金及附加中。
(3)取得经批准的财政补贴款2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能提供对该资金规定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财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企业能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该笔资金对应的支出16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
(4)销售费用中,100万元为支付给某中介单位的销售佣金,该佣金在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内,但是佣金中的40%为现金支付,取得了相关发票;600万元为广告费用,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为200万元。
(5)管理费用中,80万元为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6)单独核算的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与之配比的技术转让成本费用100万元。
(7)实发工资5000万元。其中,为本企业残疾职工所发放工资为1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7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0万元。上述金额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工资薪金及三项经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