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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区级)

卷面总分:4分 答题时间:240分钟 试卷题量:4题 练习次数:87次
问答题 (共4题,共4分)
1.

材料一

近年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规范愈来愈多地被用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成为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行为的重要手段。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各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该条例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章的梳理、总括和深化。在此之前,已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对促进各个领域的文明进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201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施行,其中特别对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2016年9月19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意在提升人们文明出游意识。此外,全国各地如贵州省、天津市,以及深圳、太原、杭州等24个城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沈阳、南昌等16个城市也在积极启动文明行为立法进程。

这些地方立法明确了不文明行为的主要类型和处罚办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重点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包括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现场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各地的立法也加大了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力度。《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规定,对于获得国家或者市级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优先纳入就业援助;对申请在本市落户的,予以加分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获得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

各地还多策并举,努力创造更好的文明氛围。《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按规定刊播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地名牌、公交候车亭、建筑围挡等社会媒介设置公益广告总量占比不低于广告数量的30%。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文明宣传。《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独立母婴室;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

材料二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后,为便于公众的理解,记者对一些专家进行了专访。以下是部分内容。

问题1:《条例》在罚则规定方面有什么特点?

答:《条例》分三个方面构建法律责任体系。首先,《条例》做到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有序衔接。比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单行立法已经有的罚则,《条例》就不作重复规定。其次,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条例》就规定了具体的罚则。

此外,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有多次不文明行为的,《条例》规定可以从重处罚,加大处罚的力度。

问题2:有哪些惩戒手段和保障措施?

答:《条例》提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查处不文明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针对不文明行为面广量大而执法资源有限的难题,《条例》明确了物业、保安、环卫等行业和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义务,这就是发动社会力量来一起治理。

问题3:用立法来提倡文明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般认为,法律是用强制力预防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底线标准不能用于评判和约束道德。然而,如今某些个人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测,需要法律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制。比如说,“吃野味”作为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风俗,可能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但可能不触犯当地约束性法律。那么作为文明行为的倡导立法,就能有前瞻性地防范和避免这种制度真空的尴尬和危险,因而具有积极意义。

陈规陋习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需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包括法律倡导和约束、行政执法、社会共治甚至经济激励等。法律以其权威性能起到引领作用,同时其他手段也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问题4:市民应该如何看待这部法规?

答:社会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一些人实施的不文明行为,大部分人都很反感。但社会文明又是件很模糊的事情,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文明,哪些不文明。《条例》的出台,初步确立了判定社会文明行为的基本尺度。它不仅给市民提出了“最底线”的行为要求,就是不能做六大领域29项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一些鼓励和倡导的行为,如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咳嗽时遮掩口鼻、见义勇为、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等。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看见不文明行为,都可以劝阻、可以举报,还可以拍照、录音录像,提供给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参考。

《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这里有个“等”字,意味着做了文明的事、劝阻或者是制止不文明行为,都值得纳入文明行为记录中,并可以据此在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相应的礼遇或优待。

材料三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几个月来,北京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图画等,让《条例》遍布大街小巷,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条例》宣讲,组织专家学者到各基层单位进行解读阐释,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深入掌握《条例》内容。

围绕《条例》中“不文明行为治理”条款,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关切的疫情防控、垃圾分类、交通陋习、不文明游园、制造噪音等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如,市公安交管局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存在的机动车乱插队、乱鸣笛、乱停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点穴式”精准执法。2020年6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约谈部分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外卖企业负责人,将9584起外卖电动车违法信息分别转递相关企业,督办落实内部处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以“门前三包”为切入点,列出《城管执法部门文明行为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共查处不文明行为3070起。市园林绿化局与首都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北京市文明游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园联合开展不文明游园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天坛公园作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先行试点,全面开展噪音扰民、文保区域放风筝、占道锻炼等专项治理。

据了解,今后北京市将重点围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交通陋习等着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持续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围绕《条例》的施行,正在就公共文明引导员管理、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典型礼遇、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的研究制定,抓紧开展前期调研,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各区也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与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实践活动等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材料四

早晨6时,天蒙蒙亮,胡女士就穿着“柠檬黄”上衣、戴着红袖标、拎着小马扎和暖水壶出门了。6点40分,胡女士在宽街路口东西行站上岗。她拿出抹布,仔细擦拭着站台护栏,同一站台其他同事也各自忙着……

胡女士今年60岁,是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始建于2001年。该年7月,北京申奥成功,为了改进乘车秩序乱的问题,北京市组织了上千名退休人员组成“文明乘车监督员”队伍,在重点公交车站宣传文明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2014年,“文明乘车监督员”更名为“公共文明引导员”。目前,整个队伍人员达到近万人,主要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公园、校园周边等社会公共场所,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胡女士是最早加入公共文明引导队伍的人员之一。当时,她并不觉得这工作有多难,可真正干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开始想得太简单了。

“请乘客们有序排队上车。”胡女士不知道自己一天要重复多少遍这句话。有一次,一辆车进站,有位女士没排队,想从胡女士背后挤上车,胡女士一侧身挡住了她。没想到,那女士抬手就是一巴掌。胡女士心中的火儿腾地就上来了,可看了看手中的小红旗,她又压下了火气,平静地提醒对方,“请您排队上车,谢谢合作。”那位女士低下了头,默默排到队尾。

有一次,一辆公交车刚停稳,几名拿着尖嘴钳、扳手、电锯、水桶等施工工具的乘客一拥而上。胡女士赶紧上前劝阻:“请大家别挤,按顺序一个一个地上车!”可那几位根本不听,工具也横七竖八地堵着车门。公交司机也来气了,冲着胡女士喊:“要你们有什么用呀?还不够添乱的!”

虽然胡女士很委屈,可她也觉得文明不能只靠提醒,还要靠巧妙引导。她和队友们一商量,决定用一根绳子,绑上指挥旗,做成简易“隔离绳”固定在车门一侧,另一侧,两名队员手持指挥旗、伸展双臂站立,形成夹道,引导乘客从夹道中排队上车。“隔离绳”一挂,站台秩序果然好转。

但还是有乘客钻绳子、加塞,甚至冷嘲热讽:“还拉绳子呢,就是画条线都不见得有人听。”这话提醒了胡女士,她还真要试试“排队线”。此后几天,她和队友们白天上岗执勤,晚上加班画线……连干了几个晚上,胡女士团队负责的16座公交站台画上了150多条停车线、300多条排队线,标上了160多组线路数字。

乘客们一见到站台上突然冒出这么多线,很好奇,听说是引导员利用休息时间义务画的,大家都很感动,自觉按照线路排队候车。这样,不用大声喊叫,胡女士和同伴们就能维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了。

胡女士和同伴们的辛苦付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他们服务乘客总量达900多亿人次。其中,共为群众咨询指路5250万人次,敬老助残超过1518万人次,义务助民服务近800万小时。

近年来,北京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根据2018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研究基地的报告,201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首次突破85分,达85.68分,连续12年攀升,与2005年比上升了20.47分。对此,胡女士虽然感到欣慰,但并不满足。“什么时候北京发展到不再需要我们‘引导’文明了,在北京的街头也看不到‘柠檬黄’了,我就真正心满意足了。”胡女士说。

材料五

从2017年4月22日开始,北京全面启动“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至今已坚持3年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何建立“礼让斑马线”的长效机制,巩固行动结果?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

(1)韩国警方在2007年就实施了“以步行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计划”,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在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20%。

对于违章行为,警方处罚十分严厉:在红灯或黄灯亮时,违章进入人行横道上的车辆,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5分(每位司机有100分,扣完须重新路考);无论何种信号,凡车辆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时,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0分;车辆在绿灯时进入、但因堵车而停在人行横道时,罚款4万韩元。

(2)新加坡对交通行为要求较严。新加坡在斑马线两边设有行人过街自助按钮,行人要过街时按下这个按钮,灯就会变绿,便于行人安全通过。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屡教不改闯红灯的司机,甚至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司机还可能面临着吊销驾照、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被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动等处罚。

(3)加拿大规定,在行人及机动车都可以通行的道路,车辆应该让行人。校车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直到学生上下车完毕后才能通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警察发现在街上乱穿马路者,会毫不客气地罚款。

材料六

自2020年5月20日起,S省X市电视台《夜话》栏目开设了一档专门曝光当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电视节目。其中,8月的一期节目,直接对街上某些居民抠鼻屎、打赤膊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引发了当地民众关注。

有观众来信指出:“曝光不文明行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很多地方的媒体都辟有曝光台。但曝光不文明行为,首先也要把握好尺度,乱扔垃圾什么的,你曝曝光就是了。就连抠鼻屎、打赤膊也曝光,还不打个马赛克,这又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建议曝光前要好好考虑一下。”

对此,有专家提出,电视台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重点在曝光不文明行为,而非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如果在曝光过程中故意或者非故意侵犯了他人权利,这不仅在性质上属于以“恶”治“恶”,其本身就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涉嫌违法。他指出,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曝光不文明行为者是否构成侵权,但在目前绝大多数的案例中,法院都比较重视保护被曝光者的权利。试想,连罪犯在媒体平台出镜,往往都会打马赛克,又怎能直接将不文明行为者公开曝光呢?因而,曝光不文明行为,必须把握好法律尺度。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要解决不文明的问题,本身就应该采取合法、文明的手段。

材料七

2020年,A省计划在全省推广餐饮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该省B市于4月初制定并实施了《餐饮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并拟将其作为全省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极为细致,操作性很强:“公筷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其长度比普通筷子长3-4厘米,便于取食,避免混用;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公筷(勺)’的标识或提示语;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公筷公勺宜为红色或白色,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在推广和使用中,B市还明确,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公筷、公勺和分餐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自觉使用”。

据B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是分类分步实施推进,从大、中型餐馆入手,逐步向集体聚餐场所、小型餐馆拓展延伸。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持续加大对各餐饮单位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夹情况检查指导力度,不按要求设置摆放的要立即整改。据统计,实施首月,公筷公勺在全市360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广实施,成为城市用餐的新风尚。

近期,这股刚刮起来的“餐饮新风尚”出现了消退的迹象。记者走访B市多家餐饮企业发现,部分店家曾经悬挂、张贴或摆放的提示牌或提示桌卡已经“黯然褪色”,甚至不知所踪。在一些餐企,公筷公勺、分餐制处于“不反对”“不提醒”“不敢说”的随意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出使用公筷公勺,餐厅不闻不问。

一家餐馆经营者介绍说:“开始,我们会特意在餐桌上多摆放一双公筷,虽然没有烫金字‘公筷’但这双筷子会比普通筷子长出一段来,客人也很容易区分。但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公筷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向了。出于成本的考虑,我们就不再购买新的公筷,只在摆桌子的时候另外多放一双普通的筷子,但顾客的使用率不是很高。”

26岁的王来在B市一家国企工作,周末经常会约着朋友聚餐。“我喜欢大排档的氛围,夏天和朋友在一起吃小龙虾、喝啤酒,轻松又解压,这时谁还记得用什么公筷公勺啊,要是那么讲究,氛围就被破坏了。”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推广“分餐夹”“公筷公勺”“分餐制”等餐饮新风,立法仅仅是第一步。“公筷公勺”政策的落实,要打通最后一公里”,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市场”与“公益”的多方加持。

材料八

2020年8月1日,某市A镇B村的“民心超市”率先试运营。在“民心超市”,人们可以用日常文明行为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民心超市”将逐步推广至全镇。

首家“民心超市”设在B村村委会旁,由一名工作人员在店运营。经村民小组组长推荐、村民自荐、其他村民推荐等方式反映的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均可存入“民心超市”积分。同时,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贡献或者获得相应荣誉的,也可兑换积分。积分将于每年6月30日清零,期间可通过“民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

“试运营是为了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根据试运营阶段村民的反馈,我们会对‘民心超市’进行调整和改进,让‘民心超市’成为促进大家形成良好社会文明习惯的助推力。”A镇相关负责人说。据悉,第二家“民心超市”将在C村开设,并将在该镇所有村推广。

问题二

阅读给定材料4的画线部分,针对胡女士的感慨,谈谈你的看法。(20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合理,字数不超过300字。

标记 纠错
2.

材料一

近年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规范愈来愈多地被用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成为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行为的重要手段。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各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该条例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章的梳理、总括和深化。在此之前,已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对促进各个领域的文明进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201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施行,其中特别对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2016年9月19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意在提升人们文明出游意识。此外,全国各地如贵州省、天津市,以及深圳、太原、杭州等24个城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沈阳、南昌等16个城市也在积极启动文明行为立法进程。

这些地方立法明确了不文明行为的主要类型和处罚办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重点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包括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现场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各地的立法也加大了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力度。《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规定,对于获得国家或者市级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优先纳入就业援助;对申请在本市落户的,予以加分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获得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

各地还多策并举,努力创造更好的文明氛围。《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按规定刊播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地名牌、公交候车亭、建筑围挡等社会媒介设置公益广告总量占比不低于广告数量的30%。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文明宣传。《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独立母婴室;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

材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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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后,为便于公众的理解,记者对一些专家进行了专访。以下是部分内容。

问题1:《条例》在罚则规定方面有什么特点?

答:《条例》分三个方面构建法律责任体系。首先,《条例》做到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有序衔接。比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单行立法已经有的罚则,《条例》就不作重复规定。其次,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条例》就规定了具体的罚则。

此外,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有多次不文明行为的,《条例》规定可以从重处罚,加大处罚的力度。

问题2:有哪些惩戒手段和保障措施?

答:《条例》提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查处不文明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针对不文明行为面广量大而执法资源有限的难题,《条例》明确了物业、保安、环卫等行业和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义务,这就是发动社会力量来一起治理。

问题3:用立法来提倡文明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般认为,法律是用强制力预防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底线标准不能用于评判和约束道德。然而,如今某些个人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测,需要法律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制。比如说,“吃野味”作为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风俗,可能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但可能不触犯当地约束性法律。那么作为文明行为的倡导立法,就能有前瞻性地防范和避免这种制度真空的尴尬和危险,因而具有积极意义。

陈规陋习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需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包括法律倡导和约束、行政执法、社会共治甚至经济激励等。法律以其权威性能起到引领作用,同时其他手段也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问题4:市民应该如何看待这部法规?

答:社会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一些人实施的不文明行为,大部分人都很反感。但社会文明又是件很模糊的事情,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文明,哪些不文明。《条例》的出台,初步确立了判定社会文明行为的基本尺度。它不仅给市民提出了“最底线”的行为要求,就是不能做六大领域29项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一些鼓励和倡导的行为,如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咳嗽时遮掩口鼻、见义勇为、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等。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看见不文明行为,都可以劝阻、可以举报,还可以拍照、录音录像,提供给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参考。

《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这里有个“等”字,意味着做了文明的事、劝阻或者是制止不文明行为,都值得纳入文明行为记录中,并可以据此在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相应的礼遇或优待。

材料三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几个月来,北京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图画等,让《条例》遍布大街小巷,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条例》宣讲,组织专家学者到各基层单位进行解读阐释,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深入掌握《条例》内容。

围绕《条例》中“不文明行为治理”条款,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关切的疫情防控、垃圾分类、交通陋习、不文明游园、制造噪音等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如,市公安交管局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存在的机动车乱插队、乱鸣笛、乱停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点穴式”精准执法。2020年6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约谈部分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外卖企业负责人,将9584起外卖电动车违法信息分别转递相关企业,督办落实内部处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以“门前三包”为切入点,列出《城管执法部门文明行为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共查处不文明行为3070起。市园林绿化局与首都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北京市文明游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园联合开展不文明游园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天坛公园作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先行试点,全面开展噪音扰民、文保区域放风筝、占道锻炼等专项治理。

据了解,今后北京市将重点围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交通陋习等着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持续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围绕《条例》的施行,正在就公共文明引导员管理、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典型礼遇、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的研究制定,抓紧开展前期调研,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各区也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与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实践活动等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材料四

早晨6时,天蒙蒙亮,胡女士就穿着“柠檬黄”上衣、戴着红袖标、拎着小马扎和暖水壶出门了。6点40分,胡女士在宽街路口东西行站上岗。她拿出抹布,仔细擦拭着站台护栏,同一站台其他同事也各自忙着……

胡女士今年60岁,是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始建于2001年。该年7月,北京申奥成功,为了改进乘车秩序乱的问题,北京市组织了上千名退休人员组成“文明乘车监督员”队伍,在重点公交车站宣传文明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2014年,“文明乘车监督员”更名为“公共文明引导员”。目前,整个队伍人员达到近万人,主要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公园、校园周边等社会公共场所,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胡女士是最早加入公共文明引导队伍的人员之一。当时,她并不觉得这工作有多难,可真正干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开始想得太简单了。

“请乘客们有序排队上车。”胡女士不知道自己一天要重复多少遍这句话。有一次,一辆车进站,有位女士没排队,想从胡女士背后挤上车,胡女士一侧身挡住了她。没想到,那女士抬手就是一巴掌。胡女士心中的火儿腾地就上来了,可看了看手中的小红旗,她又压下了火气,平静地提醒对方,“请您排队上车,谢谢合作。”那位女士低下了头,默默排到队尾。

有一次,一辆公交车刚停稳,几名拿着尖嘴钳、扳手、电锯、水桶等施工工具的乘客一拥而上。胡女士赶紧上前劝阻:“请大家别挤,按顺序一个一个地上车!”可那几位根本不听,工具也横七竖八地堵着车门。公交司机也来气了,冲着胡女士喊:“要你们有什么用呀?还不够添乱的!”

虽然胡女士很委屈,可她也觉得文明不能只靠提醒,还要靠巧妙引导。她和队友们一商量,决定用一根绳子,绑上指挥旗,做成简易“隔离绳”固定在车门一侧,另一侧,两名队员手持指挥旗、伸展双臂站立,形成夹道,引导乘客从夹道中排队上车。“隔离绳”一挂,站台秩序果然好转。

但还是有乘客钻绳子、加塞,甚至冷嘲热讽:“还拉绳子呢,就是画条线都不见得有人听。”这话提醒了胡女士,她还真要试试“排队线”。此后几天,她和队友们白天上岗执勤,晚上加班画线……连干了几个晚上,胡女士团队负责的16座公交站台画上了150多条停车线、300多条排队线,标上了160多组线路数字。

乘客们一见到站台上突然冒出这么多线,很好奇,听说是引导员利用休息时间义务画的,大家都很感动,自觉按照线路排队候车。这样,不用大声喊叫,胡女士和同伴们就能维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了。

胡女士和同伴们的辛苦付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他们服务乘客总量达900多亿人次。其中,共为群众咨询指路5250万人次,敬老助残超过1518万人次,义务助民服务近800万小时。

近年来,北京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根据2018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研究基地的报告,201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首次突破85分,达85.68分,连续12年攀升,与2005年比上升了20.47分。对此,胡女士虽然感到欣慰,但并不满足。“什么时候北京发展到不再需要我们‘引导’文明了,在北京的街头也看不到‘柠檬黄’了,我就真正心满意足了。”胡女士说。

材料五

从2017年4月22日开始,北京全面启动“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至今已坚持3年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何建立“礼让斑马线”的长效机制,巩固行动结果?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

(1)韩国警方在2007年就实施了“以步行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计划”,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在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20%。

对于违章行为,警方处罚十分严厉:在红灯或黄灯亮时,违章进入人行横道上的车辆,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5分(每位司机有100分,扣完须重新路考);无论何种信号,凡车辆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时,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0分;车辆在绿灯时进入、但因堵车而停在人行横道时,罚款4万韩元。

(2)新加坡对交通行为要求较严。新加坡在斑马线两边设有行人过街自助按钮,行人要过街时按下这个按钮,灯就会变绿,便于行人安全通过。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屡教不改闯红灯的司机,甚至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司机还可能面临着吊销驾照、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被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动等处罚。

(3)加拿大规定,在行人及机动车都可以通行的道路,车辆应该让行人。校车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直到学生上下车完毕后才能通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警察发现在街上乱穿马路者,会毫不客气地罚款。

材料六

自2020年5月20日起,S省X市电视台《夜话》栏目开设了一档专门曝光当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电视节目。其中,8月的一期节目,直接对街上某些居民抠鼻屎、打赤膊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引发了当地民众关注。

有观众来信指出:“曝光不文明行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很多地方的媒体都辟有曝光台。但曝光不文明行为,首先也要把握好尺度,乱扔垃圾什么的,你曝曝光就是了。就连抠鼻屎、打赤膊也曝光,还不打个马赛克,这又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建议曝光前要好好考虑一下。”

对此,有专家提出,电视台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重点在曝光不文明行为,而非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如果在曝光过程中故意或者非故意侵犯了他人权利,这不仅在性质上属于以“恶”治“恶”,其本身就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涉嫌违法。他指出,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曝光不文明行为者是否构成侵权,但在目前绝大多数的案例中,法院都比较重视保护被曝光者的权利。试想,连罪犯在媒体平台出镜,往往都会打马赛克,又怎能直接将不文明行为者公开曝光呢?因而,曝光不文明行为,必须把握好法律尺度。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要解决不文明的问题,本身就应该采取合法、文明的手段。

材料七

2020年,A省计划在全省推广餐饮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该省B市于4月初制定并实施了《餐饮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并拟将其作为全省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极为细致,操作性很强:“公筷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其长度比普通筷子长3-4厘米,便于取食,避免混用;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公筷(勺)’的标识或提示语;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公筷公勺宜为红色或白色,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在推广和使用中,B市还明确,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公筷、公勺和分餐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自觉使用”。

据B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是分类分步实施推进,从大、中型餐馆入手,逐步向集体聚餐场所、小型餐馆拓展延伸。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持续加大对各餐饮单位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夹情况检查指导力度,不按要求设置摆放的要立即整改。据统计,实施首月,公筷公勺在全市360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广实施,成为城市用餐的新风尚。

近期,这股刚刮起来的“餐饮新风尚”出现了消退的迹象。记者走访B市多家餐饮企业发现,部分店家曾经悬挂、张贴或摆放的提示牌或提示桌卡已经“黯然褪色”,甚至不知所踪。在一些餐企,公筷公勺、分餐制处于“不反对”“不提醒”“不敢说”的随意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出使用公筷公勺,餐厅不闻不问。

一家餐馆经营者介绍说:“开始,我们会特意在餐桌上多摆放一双公筷,虽然没有烫金字‘公筷’但这双筷子会比普通筷子长出一段来,客人也很容易区分。但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公筷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向了。出于成本的考虑,我们就不再购买新的公筷,只在摆桌子的时候另外多放一双普通的筷子,但顾客的使用率不是很高。”

26岁的王来在B市一家国企工作,周末经常会约着朋友聚餐。“我喜欢大排档的氛围,夏天和朋友在一起吃小龙虾、喝啤酒,轻松又解压,这时谁还记得用什么公筷公勺啊,要是那么讲究,氛围就被破坏了。”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推广“分餐夹”“公筷公勺”“分餐制”等餐饮新风,立法仅仅是第一步。“公筷公勺”政策的落实,要打通最后一公里”,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市场”与“公益”的多方加持。

材料八

2020年8月1日,某市A镇B村的“民心超市”率先试运营。在“民心超市”,人们可以用日常文明行为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民心超市”将逐步推广至全镇。

首家“民心超市”设在B村村委会旁,由一名工作人员在店运营。经村民小组组长推荐、村民自荐、其他村民推荐等方式反映的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均可存入“民心超市”积分。同时,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贡献或者获得相应荣誉的,也可兑换积分。积分将于每年6月30日清零,期间可通过“民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

“试运营是为了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根据试运营阶段村民的反馈,我们会对‘民心超市’进行调整和改进,让‘民心超市’成为促进大家形成良好社会文明习惯的助推力。”A镇相关负责人说。据悉,第二家“民心超市”将在C村开设,并将在该镇所有村推广。

问题一

根据给定资料,概括当前政府为提升人们文明行为水平所采取的具体措施。(20分)

要求:准确全面,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标记 纠错
3.

材料一

近年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规范愈来愈多地被用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成为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行为的重要手段。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各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该条例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章的梳理、总括和深化。在此之前,已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对促进各个领域的文明进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201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施行,其中特别对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2016年9月19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意在提升人们文明出游意识。此外,全国各地如贵州省、天津市,以及深圳、太原、杭州等24个城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沈阳、南昌等16个城市也在积极启动文明行为立法进程。

这些地方立法明确了不文明行为的主要类型和处罚办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重点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包括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现场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各地的立法也加大了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力度。《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规定,对于获得国家或者市级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优先纳入就业援助;对申请在本市落户的,予以加分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获得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

各地还多策并举,努力创造更好的文明氛围。《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按规定刊播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地名牌、公交候车亭、建筑围挡等社会媒介设置公益广告总量占比不低于广告数量的30%。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文明宣传。《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独立母婴室;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

材料二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后,为便于公众的理解,记者对一些专家进行了专访。以下是部分内容。

问题1:《条例》在罚则规定方面有什么特点?

答:《条例》分三个方面构建法律责任体系。首先,《条例》做到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有序衔接。比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单行立法已经有的罚则,《条例》就不作重复规定。其次,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条例》就规定了具体的罚则。

此外,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有多次不文明行为的,《条例》规定可以从重处罚,加大处罚的力度。

问题2:有哪些惩戒手段和保障措施?

答:《条例》提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查处不文明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针对不文明行为面广量大而执法资源有限的难题,《条例》明确了物业、保安、环卫等行业和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义务,这就是发动社会力量来一起治理。

问题3:用立法来提倡文明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般认为,法律是用强制力预防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底线标准不能用于评判和约束道德。然而,如今某些个人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测,需要法律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制。比如说,“吃野味”作为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风俗,可能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但可能不触犯当地约束性法律。那么作为文明行为的倡导立法,就能有前瞻性地防范和避免这种制度真空的尴尬和危险,因而具有积极意义。

陈规陋习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需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包括法律倡导和约束、行政执法、社会共治甚至经济激励等。法律以其权威性能起到引领作用,同时其他手段也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问题4:市民应该如何看待这部法规?

答:社会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一些人实施的不文明行为,大部分人都很反感。但社会文明又是件很模糊的事情,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文明,哪些不文明。《条例》的出台,初步确立了判定社会文明行为的基本尺度。它不仅给市民提出了“最底线”的行为要求,就是不能做六大领域29项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一些鼓励和倡导的行为,如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咳嗽时遮掩口鼻、见义勇为、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等。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看见不文明行为,都可以劝阻、可以举报,还可以拍照、录音录像,提供给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参考。

《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这里有个“等”字,意味着做了文明的事、劝阻或者是制止不文明行为,都值得纳入文明行为记录中,并可以据此在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相应的礼遇或优待。

材料三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几个月来,北京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图画等,让《条例》遍布大街小巷,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条例》宣讲,组织专家学者到各基层单位进行解读阐释,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深入掌握《条例》内容。

围绕《条例》中“不文明行为治理”条款,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关切的疫情防控、垃圾分类、交通陋习、不文明游园、制造噪音等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如,市公安交管局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存在的机动车乱插队、乱鸣笛、乱停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点穴式”精准执法。2020年6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约谈部分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外卖企业负责人,将9584起外卖电动车违法信息分别转递相关企业,督办落实内部处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以“门前三包”为切入点,列出《城管执法部门文明行为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共查处不文明行为3070起。市园林绿化局与首都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北京市文明游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园联合开展不文明游园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天坛公园作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先行试点,全面开展噪音扰民、文保区域放风筝、占道锻炼等专项治理。

据了解,今后北京市将重点围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交通陋习等着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持续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围绕《条例》的施行,正在就公共文明引导员管理、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典型礼遇、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的研究制定,抓紧开展前期调研,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各区也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与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实践活动等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材料四

早晨6时,天蒙蒙亮,胡女士就穿着“柠檬黄”上衣、戴着红袖标、拎着小马扎和暖水壶出门了。6点40分,胡女士在宽街路口东西行站上岗。她拿出抹布,仔细擦拭着站台护栏,同一站台其他同事也各自忙着……

胡女士今年60岁,是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始建于2001年。该年7月,北京申奥成功,为了改进乘车秩序乱的问题,北京市组织了上千名退休人员组成“文明乘车监督员”队伍,在重点公交车站宣传文明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2014年,“文明乘车监督员”更名为“公共文明引导员”。目前,整个队伍人员达到近万人,主要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公园、校园周边等社会公共场所,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胡女士是最早加入公共文明引导队伍的人员之一。当时,她并不觉得这工作有多难,可真正干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开始想得太简单了。

“请乘客们有序排队上车。”胡女士不知道自己一天要重复多少遍这句话。有一次,一辆车进站,有位女士没排队,想从胡女士背后挤上车,胡女士一侧身挡住了她。没想到,那女士抬手就是一巴掌。胡女士心中的火儿腾地就上来了,可看了看手中的小红旗,她又压下了火气,平静地提醒对方,“请您排队上车,谢谢合作。”那位女士低下了头,默默排到队尾。

有一次,一辆公交车刚停稳,几名拿着尖嘴钳、扳手、电锯、水桶等施工工具的乘客一拥而上。胡女士赶紧上前劝阻:“请大家别挤,按顺序一个一个地上车!”可那几位根本不听,工具也横七竖八地堵着车门。公交司机也来气了,冲着胡女士喊:“要你们有什么用呀?还不够添乱的!”

虽然胡女士很委屈,可她也觉得文明不能只靠提醒,还要靠巧妙引导。她和队友们一商量,决定用一根绳子,绑上指挥旗,做成简易“隔离绳”固定在车门一侧,另一侧,两名队员手持指挥旗、伸展双臂站立,形成夹道,引导乘客从夹道中排队上车。“隔离绳”一挂,站台秩序果然好转。

但还是有乘客钻绳子、加塞,甚至冷嘲热讽:“还拉绳子呢,就是画条线都不见得有人听。”这话提醒了胡女士,她还真要试试“排队线”。此后几天,她和队友们白天上岗执勤,晚上加班画线……连干了几个晚上,胡女士团队负责的16座公交站台画上了150多条停车线、300多条排队线,标上了160多组线路数字。

乘客们一见到站台上突然冒出这么多线,很好奇,听说是引导员利用休息时间义务画的,大家都很感动,自觉按照线路排队候车。这样,不用大声喊叫,胡女士和同伴们就能维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了。

胡女士和同伴们的辛苦付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他们服务乘客总量达900多亿人次。其中,共为群众咨询指路5250万人次,敬老助残超过1518万人次,义务助民服务近800万小时。

近年来,北京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根据2018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研究基地的报告,201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首次突破85分,达85.68分,连续12年攀升,与2005年比上升了20.47分。对此,胡女士虽然感到欣慰,但并不满足。“什么时候北京发展到不再需要我们‘引导’文明了,在北京的街头也看不到‘柠檬黄’了,我就真正心满意足了。”胡女士说。

材料五

从2017年4月22日开始,北京全面启动“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至今已坚持3年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何建立“礼让斑马线”的长效机制,巩固行动结果?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

(1)韩国警方在2007年就实施了“以步行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计划”,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在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20%。

对于违章行为,警方处罚十分严厉:在红灯或黄灯亮时,违章进入人行横道上的车辆,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5分(每位司机有100分,扣完须重新路考);无论何种信号,凡车辆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时,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0分;车辆在绿灯时进入、但因堵车而停在人行横道时,罚款4万韩元。

(2)新加坡对交通行为要求较严。新加坡在斑马线两边设有行人过街自助按钮,行人要过街时按下这个按钮,灯就会变绿,便于行人安全通过。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屡教不改闯红灯的司机,甚至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司机还可能面临着吊销驾照、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被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动等处罚。

(3)加拿大规定,在行人及机动车都可以通行的道路,车辆应该让行人。校车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直到学生上下车完毕后才能通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警察发现在街上乱穿马路者,会毫不客气地罚款。

材料六

自2020年5月20日起,S省X市电视台《夜话》栏目开设了一档专门曝光当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电视节目。其中,8月的一期节目,直接对街上某些居民抠鼻屎、打赤膊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引发了当地民众关注。

有观众来信指出:“曝光不文明行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很多地方的媒体都辟有曝光台。但曝光不文明行为,首先也要把握好尺度,乱扔垃圾什么的,你曝曝光就是了。就连抠鼻屎、打赤膊也曝光,还不打个马赛克,这又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建议曝光前要好好考虑一下。”

对此,有专家提出,电视台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重点在曝光不文明行为,而非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如果在曝光过程中故意或者非故意侵犯了他人权利,这不仅在性质上属于以“恶”治“恶”,其本身就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涉嫌违法。他指出,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曝光不文明行为者是否构成侵权,但在目前绝大多数的案例中,法院都比较重视保护被曝光者的权利。试想,连罪犯在媒体平台出镜,往往都会打马赛克,又怎能直接将不文明行为者公开曝光呢?因而,曝光不文明行为,必须把握好法律尺度。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要解决不文明的问题,本身就应该采取合法、文明的手段。

材料七

2020年,A省计划在全省推广餐饮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该省B市于4月初制定并实施了《餐饮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并拟将其作为全省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极为细致,操作性很强:“公筷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其长度比普通筷子长3-4厘米,便于取食,避免混用;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公筷(勺)’的标识或提示语;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公筷公勺宜为红色或白色,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在推广和使用中,B市还明确,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公筷、公勺和分餐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自觉使用”。

据B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是分类分步实施推进,从大、中型餐馆入手,逐步向集体聚餐场所、小型餐馆拓展延伸。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持续加大对各餐饮单位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夹情况检查指导力度,不按要求设置摆放的要立即整改。据统计,实施首月,公筷公勺在全市360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广实施,成为城市用餐的新风尚。

近期,这股刚刮起来的“餐饮新风尚”出现了消退的迹象。记者走访B市多家餐饮企业发现,部分店家曾经悬挂、张贴或摆放的提示牌或提示桌卡已经“黯然褪色”,甚至不知所踪。在一些餐企,公筷公勺、分餐制处于“不反对”“不提醒”“不敢说”的随意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出使用公筷公勺,餐厅不闻不问。

一家餐馆经营者介绍说:“开始,我们会特意在餐桌上多摆放一双公筷,虽然没有烫金字‘公筷’但这双筷子会比普通筷子长出一段来,客人也很容易区分。但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公筷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向了。出于成本的考虑,我们就不再购买新的公筷,只在摆桌子的时候另外多放一双普通的筷子,但顾客的使用率不是很高。”

26岁的王来在B市一家国企工作,周末经常会约着朋友聚餐。“我喜欢大排档的氛围,夏天和朋友在一起吃小龙虾、喝啤酒,轻松又解压,这时谁还记得用什么公筷公勺啊,要是那么讲究,氛围就被破坏了。”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推广“分餐夹”“公筷公勺”“分餐制”等餐饮新风,立法仅仅是第一步。“公筷公勺”政策的落实,要打通最后一公里”,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市场”与“公益”的多方加持。

材料八

2020年8月1日,某市A镇B村的“民心超市”率先试运营。在“民心超市”,人们可以用日常文明行为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民心超市”将逐步推广至全镇。

首家“民心超市”设在B村村委会旁,由一名工作人员在店运营。经村民小组组长推荐、村民自荐、其他村民推荐等方式反映的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均可存入“民心超市”积分。同时,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贡献或者获得相应荣誉的,也可兑换积分。积分将于每年6月30日清零,期间可通过“民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

“试运营是为了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根据试运营阶段村民的反馈,我们会对‘民心超市’进行调整和改进,让‘民心超市’成为促进大家形成良好社会文明习惯的助推力。”A镇相关负责人说。据悉,第二家“民心超市”将在C村开设,并将在该镇所有村推广。

问题三

根据给定材料7,针对B市在实施《规范》中出现的问题,就A省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提出对策建议。(20分)

要求:建议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条理清晰,语言简练,不超过400字。

标记 纠错
4.

材料一

近年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规范愈来愈多地被用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成为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行为的重要手段。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各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该条例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章的梳理、总括和深化。在此之前,已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对促进各个领域的文明进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201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施行,其中特别对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2016年9月19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意在提升人们文明出游意识。此外,全国各地如贵州省、天津市,以及深圳、太原、杭州等24个城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沈阳、南昌等16个城市也在积极启动文明行为立法进程。

这些地方立法明确了不文明行为的主要类型和处罚办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重点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包括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现场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各地的立法也加大了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力度。《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规定,对于获得国家或者市级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优先纳入就业援助;对申请在本市落户的,予以加分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获得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

各地还多策并举,努力创造更好的文明氛围。《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按规定刊播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地名牌、公交候车亭、建筑围挡等社会媒介设置公益广告总量占比不低于广告数量的30%。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文明宣传。《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独立母婴室;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

材料二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后,为便于公众的理解,记者对一些专家进行了专访。以下是部分内容。

问题1:《条例》在罚则规定方面有什么特点?

答:《条例》分三个方面构建法律责任体系。首先,《条例》做到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有序衔接。比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单行立法已经有的罚则,《条例》就不作重复规定。其次,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条例》就规定了具体的罚则。

此外,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有多次不文明行为的,《条例》规定可以从重处罚,加大处罚的力度。

问题2:有哪些惩戒手段和保障措施?

答:《条例》提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查处不文明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针对不文明行为面广量大而执法资源有限的难题,《条例》明确了物业、保安、环卫等行业和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义务,这就是发动社会力量来一起治理。

问题3:用立法来提倡文明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般认为,法律是用强制力预防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底线标准不能用于评判和约束道德。然而,如今某些个人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测,需要法律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制。比如说,“吃野味”作为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风俗,可能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但可能不触犯当地约束性法律。那么作为文明行为的倡导立法,就能有前瞻性地防范和避免这种制度真空的尴尬和危险,因而具有积极意义。

陈规陋习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需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包括法律倡导和约束、行政执法、社会共治甚至经济激励等。法律以其权威性能起到引领作用,同时其他手段也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问题4:市民应该如何看待这部法规?

答:社会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一些人实施的不文明行为,大部分人都很反感。但社会文明又是件很模糊的事情,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文明,哪些不文明。《条例》的出台,初步确立了判定社会文明行为的基本尺度。它不仅给市民提出了“最底线”的行为要求,就是不能做六大领域29项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一些鼓励和倡导的行为,如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咳嗽时遮掩口鼻、见义勇为、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等。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看见不文明行为,都可以劝阻、可以举报,还可以拍照、录音录像,提供给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参考。

《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这里有个“等”字,意味着做了文明的事、劝阻或者是制止不文明行为,都值得纳入文明行为记录中,并可以据此在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相应的礼遇或优待。

材料三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几个月来,北京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图画等,让《条例》遍布大街小巷,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条例》宣讲,组织专家学者到各基层单位进行解读阐释,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深入掌握《条例》内容。

围绕《条例》中“不文明行为治理”条款,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关切的疫情防控、垃圾分类、交通陋习、不文明游园、制造噪音等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如,市公安交管局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存在的机动车乱插队、乱鸣笛、乱停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点穴式”精准执法。2020年6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约谈部分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外卖企业负责人,将9584起外卖电动车违法信息分别转递相关企业,督办落实内部处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以“门前三包”为切入点,列出《城管执法部门文明行为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共查处不文明行为3070起。市园林绿化局与首都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北京市文明游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园联合开展不文明游园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天坛公园作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先行试点,全面开展噪音扰民、文保区域放风筝、占道锻炼等专项治理。

据了解,今后北京市将重点围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交通陋习等着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持续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围绕《条例》的施行,正在就公共文明引导员管理、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典型礼遇、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的研究制定,抓紧开展前期调研,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各区也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与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实践活动等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材料四

早晨6时,天蒙蒙亮,胡女士就穿着“柠檬黄”上衣、戴着红袖标、拎着小马扎和暖水壶出门了。6点40分,胡女士在宽街路口东西行站上岗。她拿出抹布,仔细擦拭着站台护栏,同一站台其他同事也各自忙着……

胡女士今年60岁,是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始建于2001年。该年7月,北京申奥成功,为了改进乘车秩序乱的问题,北京市组织了上千名退休人员组成“文明乘车监督员”队伍,在重点公交车站宣传文明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2014年,“文明乘车监督员”更名为“公共文明引导员”。目前,整个队伍人员达到近万人,主要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公园、校园周边等社会公共场所,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胡女士是最早加入公共文明引导队伍的人员之一。当时,她并不觉得这工作有多难,可真正干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开始想得太简单了。

“请乘客们有序排队上车。”胡女士不知道自己一天要重复多少遍这句话。有一次,一辆车进站,有位女士没排队,想从胡女士背后挤上车,胡女士一侧身挡住了她。没想到,那女士抬手就是一巴掌。胡女士心中的火儿腾地就上来了,可看了看手中的小红旗,她又压下了火气,平静地提醒对方,“请您排队上车,谢谢合作。”那位女士低下了头,默默排到队尾。

有一次,一辆公交车刚停稳,几名拿着尖嘴钳、扳手、电锯、水桶等施工工具的乘客一拥而上。胡女士赶紧上前劝阻:“请大家别挤,按顺序一个一个地上车!”可那几位根本不听,工具也横七竖八地堵着车门。公交司机也来气了,冲着胡女士喊:“要你们有什么用呀?还不够添乱的!”

虽然胡女士很委屈,可她也觉得文明不能只靠提醒,还要靠巧妙引导。她和队友们一商量,决定用一根绳子,绑上指挥旗,做成简易“隔离绳”固定在车门一侧,另一侧,两名队员手持指挥旗、伸展双臂站立,形成夹道,引导乘客从夹道中排队上车。“隔离绳”一挂,站台秩序果然好转。

但还是有乘客钻绳子、加塞,甚至冷嘲热讽:“还拉绳子呢,就是画条线都不见得有人听。”这话提醒了胡女士,她还真要试试“排队线”。此后几天,她和队友们白天上岗执勤,晚上加班画线……连干了几个晚上,胡女士团队负责的16座公交站台画上了150多条停车线、300多条排队线,标上了160多组线路数字。

乘客们一见到站台上突然冒出这么多线,很好奇,听说是引导员利用休息时间义务画的,大家都很感动,自觉按照线路排队候车。这样,不用大声喊叫,胡女士和同伴们就能维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了。

胡女士和同伴们的辛苦付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他们服务乘客总量达900多亿人次。其中,共为群众咨询指路5250万人次,敬老助残超过1518万人次,义务助民服务近800万小时。

近年来,北京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根据2018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研究基地的报告,201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首次突破85分,达85.68分,连续12年攀升,与2005年比上升了20.47分。对此,胡女士虽然感到欣慰,但并不满足。“什么时候北京发展到不再需要我们‘引导’文明了,在北京的街头也看不到‘柠檬黄’了,我就真正心满意足了。”胡女士说。

材料五

从2017年4月22日开始,北京全面启动“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至今已坚持3年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何建立“礼让斑马线”的长效机制,巩固行动结果?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

(1)韩国警方在2007年就实施了“以步行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计划”,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在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20%。

对于违章行为,警方处罚十分严厉:在红灯或黄灯亮时,违章进入人行横道上的车辆,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5分(每位司机有100分,扣完须重新路考);无论何种信号,凡车辆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时,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0分;车辆在绿灯时进入、但因堵车而停在人行横道时,罚款4万韩元。

(2)新加坡对交通行为要求较严。新加坡在斑马线两边设有行人过街自助按钮,行人要过街时按下这个按钮,灯就会变绿,便于行人安全通过。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屡教不改闯红灯的司机,甚至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司机还可能面临着吊销驾照、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被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动等处罚。

(3)加拿大规定,在行人及机动车都可以通行的道路,车辆应该让行人。校车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直到学生上下车完毕后才能通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警察发现在街上乱穿马路者,会毫不客气地罚款。

材料六

自2020年5月20日起,S省X市电视台《夜话》栏目开设了一档专门曝光当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电视节目。其中,8月的一期节目,直接对街上某些居民抠鼻屎、打赤膊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引发了当地民众关注。

有观众来信指出:“曝光不文明行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很多地方的媒体都辟有曝光台。但曝光不文明行为,首先也要把握好尺度,乱扔垃圾什么的,你曝曝光就是了。就连抠鼻屎、打赤膊也曝光,还不打个马赛克,这又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建议曝光前要好好考虑一下。”

对此,有专家提出,电视台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重点在曝光不文明行为,而非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如果在曝光过程中故意或者非故意侵犯了他人权利,这不仅在性质上属于以“恶”治“恶”,其本身就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涉嫌违法。他指出,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曝光不文明行为者是否构成侵权,但在目前绝大多数的案例中,法院都比较重视保护被曝光者的权利。试想,连罪犯在媒体平台出镜,往往都会打马赛克,又怎能直接将不文明行为者公开曝光呢?因而,曝光不文明行为,必须把握好法律尺度。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要解决不文明的问题,本身就应该采取合法、文明的手段。

材料七

2020年,A省计划在全省推广餐饮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该省B市于4月初制定并实施了《餐饮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并拟将其作为全省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极为细致,操作性很强:“公筷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其长度比普通筷子长3-4厘米,便于取食,避免混用;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公筷(勺)’的标识或提示语;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公筷公勺宜为红色或白色,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在推广和使用中,B市还明确,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公筷、公勺和分餐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自觉使用”。

据B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是分类分步实施推进,从大、中型餐馆入手,逐步向集体聚餐场所、小型餐馆拓展延伸。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持续加大对各餐饮单位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夹情况检查指导力度,不按要求设置摆放的要立即整改。据统计,实施首月,公筷公勺在全市360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广实施,成为城市用餐的新风尚。

近期,这股刚刮起来的“餐饮新风尚”出现了消退的迹象。记者走访B市多家餐饮企业发现,部分店家曾经悬挂、张贴或摆放的提示牌或提示桌卡已经“黯然褪色”,甚至不知所踪。在一些餐企,公筷公勺、分餐制处于“不反对”“不提醒”“不敢说”的随意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出使用公筷公勺,餐厅不闻不问。

一家餐馆经营者介绍说:“开始,我们会特意在餐桌上多摆放一双公筷,虽然没有烫金字‘公筷’但这双筷子会比普通筷子长出一段来,客人也很容易区分。但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公筷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向了。出于成本的考虑,我们就不再购买新的公筷,只在摆桌子的时候另外多放一双普通的筷子,但顾客的使用率不是很高。”

26岁的王来在B市一家国企工作,周末经常会约着朋友聚餐。“我喜欢大排档的氛围,夏天和朋友在一起吃小龙虾、喝啤酒,轻松又解压,这时谁还记得用什么公筷公勺啊,要是那么讲究,氛围就被破坏了。”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推广“分餐夹”“公筷公勺”“分餐制”等餐饮新风,立法仅仅是第一步。“公筷公勺”政策的落实,要打通最后一公里”,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市场”与“公益”的多方加持。

材料八

2020年8月1日,某市A镇B村的“民心超市”率先试运营。在“民心超市”,人们可以用日常文明行为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民心超市”将逐步推广至全镇。

首家“民心超市”设在B村村委会旁,由一名工作人员在店运营。经村民小组组长推荐、村民自荐、其他村民推荐等方式反映的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均可存入“民心超市”积分。同时,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贡献或者获得相应荣誉的,也可兑换积分。积分将于每年6月30日清零,期间可通过“民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

“试运营是为了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根据试运营阶段村民的反馈,我们会对‘民心超市’进行调整和改进,让‘民心超市’成为促进大家形成良好社会文明习惯的助推力。”A镇相关负责人说。据悉,第二家“民心超市”将在C村开设,并将在该镇所有村推广。

问题四

结合给定资料,以“文明的养成,重在____”为题,题中画线部分自拟,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正确,分析深入、合理,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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