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4年11月1日,该企业“原材料—A材料”期初结存数为1000千克,单位成本为20元/千克,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日,购入A材料2015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1680元,增值税税额为4118.4元,销售方代垫运杂费1620元(不考虑增值税),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5千克,入库前发生挑选整理费用7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8日,销售A材料50千克,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6元,材料已发出,办妥银行托收手续。
(3)20日,本月生产B产品耗用A材料1800千克,生产车间一般耗用A材料100千克。
(4)30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本月发出A材料成本。
关于本月A材料的购入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