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中国居民程某为天使投资人,2020年收支情况如下:
(1)8月13日,以每股11.5元转让初创科技型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0万股,该股份是2018年1月1日以现金500万取得,每股成本2.5元;
(2)9月5日,取得甲公司转增股本80万元,其中来源于股权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50万元、未分配利润30万元;
(3)其持股10%的境内合伙企业分回经营所得50万元。当年实现经营所得800万,合伙协议约定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
(4)开办境外个人独资企业,当年按我国税法确定的境外所得48.91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2.76万元;
(5)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300万,选择在股份转让所得中扣除。通过某民政部门捐赠现金52万元,用于抗洪救灾在选择的经营所得中扣除;
(6)程某每月按照标准缴纳三险一金44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
程某取得该股份转让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