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某新建水电站工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0MW。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016年3月6日发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的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1)投标人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工作,若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可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单独予以安排。但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按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时间2日前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有6家,按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为:A、B、C、D、E、F。
在评标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A的报价远远低于招标项目标底,属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情形,应予拒绝。
事件二: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时,认为其投标报价偏低的原因主要是所需人、材、机的数量明显低于现行预算定额,应予拒绝。
事件三:评标过程中,D投标人以粗心大意为由,主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工期进行更改,评标委员会认可了此项更改。
事件四: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上述6家投标人的投标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合理,均未低于其成本价,按照规定的中标条件,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及其先后顺序为投标人A、B、C。在招标人与第一顺序候选中标人合同谈判时,要求将中标价降为47900万元,若投标人A拒绝,即认为其放弃中标,依次与候选中标人B进行谈判。
事件五:在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计量的部分相关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场地平整土方量,按招标图纸所示场地平整区域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混凝土在冲(凿)毛、拌合、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操作损耗,以及为临时施工措施增加的附加混凝土量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单独计算。
(3)混凝土结构中的止水、止浆、伸缩缝等按招标图纸所示各种数量以米(或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4)灌注桩钢筋按招标图纸所示有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支付。搭接、套筒连接、加工及损耗等所需费用,发包人另行支付。
某投标人对该工程计量条款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了异议,招标人收到异议后的第3天给予答复,但投标截止时间并未延长。
问题:
1. 指出背景材料中《投标人须知》中哪些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说明规定要点。
2. 事件一中,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 事件二中,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4. 事件三中,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5. 事件四中,你认为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6. 事件五中,有哪些不妥,如有请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