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根据以下材料编写一个教学设计。(要求写出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
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我们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地、不容推卸的。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的规定。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我国选举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
监督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
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因此,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的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教学内容选自(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②政治生活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