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甲公司拥有的“P”系列注册商标主要用于“P”牌电视机。多年来,“P”牌电视机以其卓越的产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和喜爱,曾多次被评为国家级、部级、市级的优秀产品,在中国市场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和知名度。“P”牌电视机在其长期的发展中,积累形成了牢固而扎实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在技术上,甲公司一直掌握着“P”牌电视机生产制造的核心,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设备材料更新改造,保持着行业中的技术领先。
乙公司长期从事电视机的生产制造工作,但由于缺少品牌效应的影响,销售情况始终未能有跨越性的突破。因此,为了提高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希望从甲公司获得其系列注册商标的使用权。2018年3月,经董事会决议,甲公司拟授权乙公司使用其“P”系列注册商标生产”P”牌电视机,并提供相应的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甲、乙公司经过谈判达成了商标授权使用的初步协议,确定“P”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5年,釆用普通许可方式。为确定“P”商标授权使用费金额,需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甲公司历史年度平均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为32%。乙公司为20%。经分析,预计乙公司在使用甲公司“P”系列注册商标后,平均利润率可提升至30%。参考“P”牌电视产品历史销售情况,考虑到未来竞争者的介入,同时结合乙公司自身产能和市场情况,预测未来年度“P”牌电视机产品销售价格为:评估基准日后第1~2年维持现行的5000元/台的价格;第3年每台降400元;第4~5年每台降300元。销售数量在2018-2022的各年分别为:4万台、4.7万台、5万台、4.9万台、4.8万台。
经分析,乙公司无形资产中商标资产贡献率约为65%,预测年度保持稳定。评估基准日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3.5%,1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3%。影响商标资产的政策风险1%,法律风险1%,市场风险为2%,技术替代风险3%,公司管理风险2%。
甲、乙公司所得税率均为25%。
(1)说明本次商标资产评估对象。
(2)按照差额法计算乙公司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率。
(3)计算“P”系列商标的超额收益率。
(4)确定商标资产收益期限,并说明理由;计算预测各期商标资产超额净收益。
(5)釆用累加法计算商标资产折现率。
(6)假设现金流量在期末产生,计算商标资产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