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甲上市公司2015年1月2日以2500万元取得乙公司(此前甲公司、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有表决权股份的30%,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乙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其中一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之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相等。2015年10月,甲公司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不含增值税售价为400万元,成本为300万元,截至2015年末,乙公司已对外销售该批商品的60%。2015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2016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600万元。2016年5月6日,甲公司以3000万元对乙公司追加投资,再取得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至此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6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2017年3月6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
假定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2015年1月2日甲上市公司以2500万元作为对乙公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同时为反映甲公司在乙公司中享有的权益,需对该投资成本进行调整。该调整权益的会计处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