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公司”) 2019年度发生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 1: 2019年 1月 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 1200万元从非关联方处取得长江公司 6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于当日取得对长江公司的控制权,当日长江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1600万元,其中,股本 800万元,资本公积 300万元,盈余公积 400万元,未分配利润 100万元。
长江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本次投资前,长城公司不持有长江公司股份且与长江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资料 2: 2019年 2月 3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按 12.4元 /股的价格购入黄山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 10万股(其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0.4元 /股),另支付相关税费 1万元,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3月 10日收到黄山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3月 31日黄山公司的股价为 12元 /股, 6月 30日黄山公司的股价为 15元 /股。 8月 2日长城公司以 14.12元 /股的价格将其全部出售,另支付相关税费 1.2万元。
资料 3: 2019年 1月 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 300万元购入华山公司 40%的股权,并采用权益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 1) 2019年 1月 1日,华山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价值为 800万元,账面价值 750万元,差额是一项无形资产造成的,其公允价值为 530万元,账面价值为 4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 0,按直线法摊销。
( 2) 2019年 1至 4季度华山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00万元、 50万元、 60万元、 80万元。
( 3) 2019年 12月 1日,长城公司以 120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自华山公司购入成本为100万元的甲商品,并作为存货核算,至 2019年年末,长城公司未对外出售该商品。
( 4) 2019年 12月 31日,华山公司因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确认了其它综合收益 100万元。
假定长城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一致,不需要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资料 1中的经济事项,长城公司 2019年 1月 1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确认的商誉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