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对甲公司股权收购涉及的乙船舶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1)因为是长期合作客户及出于效率的考虑,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由评估机构确定;
(2)现场调查程序因未提前通知乙公司,其工作人员拒绝配合,后经甲公司协调,评估工作得以进行;
(3)因船舶公司资产特殊性,评估过程中引用了审计报告,但评估报告中未进行说明;
(4)评估机构将报告初稿与甲公司沟通后,提交最终报告;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常应当在资产评估提交日后90日内,整理工作底稿,并与其他相关资料形成评估档案,交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妥善管理。
问:指出上述描述中的不恰当之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