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S公司是2004年10月经人民政府批准,由S集团公司100%控股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S公司位于K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陶瓷制品.美术陶瓷.精密陶瓷。2016年9月,S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遂聘请资产评估机构F对S公司所拥有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专业人员根据S公司所处的具体环境和经济背景,结合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评估方法的特点,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了评估目的是为了将S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提供S公司的整体资产的评估值。
在上述经济行为实施过程中,出现一家K公司需要对S公司增资,但是在评估委托合同上没有约定K公司为评估报告使用人,国家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K公司是评估报告的法定使用人,现在K公司也需要对S公司的整体资产有所了解,但是K并没有另外请资产评估机构对S所拥有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而是直接使用了资产评估机构F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
(1).S公司董事会可以将此评估报告用于“为了将S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提供S公司的整体资产的评估值”以外的地方吗?为什么?
(2.)如果K公司在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过程中出了任何纰漏,资产评估机构F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