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开采原油及石油炼制。该企业总机构设在甲地,在乙地和丙地开采的原油不含税销售价格均为0.5万元/吨。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进项税额,原油成本利润率为10%,原油资源税税率6%)
(1)在外省乙地开采原油12000吨,对外销售8000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万元。合同规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结算,每月16日为收款日,5月份收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其余款项分别在6月和7月等额收回。本月实际收到货款2000万元。
(2)将在丙地开采的600吨原油移送加工汽油200吨,本月销售汽油100吨,汽油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9万元/吨。
(3)在丁地新探测的油田开采原油8吨,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1吨,5吨赠送给长期合作的客户,成本0.4万元/吨,无同品质原油销售价格。
(4)购进建筑材料用于企业在建工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税额15.6万元。
(5)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及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8万元和5.4万元,其中,购进的原材料在运输途中正常损耗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