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某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设立,为集整车和配件销售、维修、信息服务于一体的4S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务师2020年2月对该企业201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合计11300万元。其中汽车及配件销售收入10200万元,修理业务收入1100万元。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769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3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69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合计652.8万元。其中576.3万元为汽车维修的服务费,56.5万元为销售下脚料收入,20万元为闲置场地出租收入。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52.8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服务费 576.3万元
——下脚料 56.5万元
——租赁费 20万元
(3)“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为23.5万元,为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
(4)“投资收益”科目贷方发生额85万元,系从投资的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税后分回的投资收益。
(5)“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8000万元。
(6)“销售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840万元。
(7)“管理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20万元、为员工统一制作工作服支出30万元。
(8)“财务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为210万元,为按照10%年利率向另一工业企业(非关联方)借款4200万元而发生的半年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9)“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12万元。其中违反汽车供应商定价政策,擅自降价销售被供应商处以违约罚款10万元,因外出办理公司事务,造成交通事故被交管部门处以违章罚款2万元。
(10)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1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
(11)“税金及附加”科目借方发生额为120万元。
问题:
(1)根据所列资料,计算该公司2019年度应补(退)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金额。
(2)根据资料计算该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3)作出2019年度相关调账处理。(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019年度决算报表尚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