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背景资料:
某行洪区退水闸为大(1)工程,批复概算约 3 亿元,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了此次招标工作。
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如下:
条款 1: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 2: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 3 天向招标人提交;
条款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
条款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止;
条款 5: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利息在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
事件二:招标文件完善后进行发售,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投标人甲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将弃渣场清理项目进行分包,并承诺严格管理分包单位,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且分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由本单位人员担任。经过评标、定标,该投标人中标,与发包人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并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弃渣场清理项目分包合同,约定单价 13.51 元/m3
,相应的单价分析表如下
事件三: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发包人以暂列金额 600 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合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未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
事件四: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条款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如下:
条款 1:工程质量保修期间,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条款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处理费用超过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发包人还可以索赔;
条款 3: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退回给承包人。
【问题】
1.指出并改正事件中不合理的投标保证金条款;
2.指出弃渣场清理单价分析表中 A、B、C、D、E、F、G 分别代表的含义或数值(数值保留两位小数)。
3.指出事件三中发包人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 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版 ), 事件四中质量保证金条款中不合理的条款有哪些?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