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2×20年~2×21年发生了下列与乙公司相关的股权投资,相关资料如下:
(1)2×20年4月1日,甲公司与其母公司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公司以一项其他债权投资和一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支付给乙公司的原股东丙公司,取得乙公司25%的股权,并向乙公司派出一名代表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当日甲公司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450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0万元),公允价值为55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350万元,已计提摊销额60万元,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处置该项无形资产应交增值税31.5万元。甲公司为取得股权投资另支付相关税费3.5万元。
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800万元,公允价值为63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的差异是一批评估增值的存货所导致的,该存货至当年年末已全部对外出售。
乙公司在2×20年4月1日至2×20年12月31日共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确认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均为乙公司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已扣除所得税影响),未分配现金股利。
(2)2×21年5月2日,经甲公司与丙公司商议,购买丙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55%的股权投资。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500万元。该合并合同于2×21年7月1日获得各方股东大会通过,并于当日办妥股权登记手续以及其他资产所有权的划转手续。合并日,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9300万元,其中包含股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15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5500万元。此外,丙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对乙公司控制权时确认的合并商誉为500万元。2×21年上半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800万元,未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
(3)2×21年9月15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B商品1件,购买价格为100万元,成本为80万元。
甲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至年末,甲公司尚未支付该价款。假定该业务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4)2×21年9月30日,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建筑物出租给乙公司,于当日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期是1年,每季度末收取租金50万元。乙公司取得后作为自用办公楼,并选择按照短期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时该建筑物的账面原价为2800万元,已提折旧500万元,
已提减值准备3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当年年末,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1950万元。该事项不考虑所得税。
(5)乙公司2×21年下半年实现净利润2250万元,计提盈余公积225万元。当年10月购入的其他债权投资因公允价值上升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50万元(已考虑所得税因素)。
其他资料:
①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预计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
②预计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③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合并前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税法与会计处理相同。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出现的暂时性差异均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条件。
④假定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不考虑逆流交易的影响。
⑤假定个别报表权益法下计算调整后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⑥不考虑其他因素。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取得乙公司25%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并说明理由;编制2×20年与该股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合并乙公司所属的合并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计算甲公司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并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在购买日或合并日的调整抵销分录(如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需要编制恢复留存收益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21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与内部交易相关的抵销分录。
(5)编制甲公司2×21年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时的分录,以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与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与投资收益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