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①虽然《洗冤集录》完成于南宋淳祐七年(1247 年),然而“集录”之名正反映了一个,长期躬耕于司法实践的“工匠”宋慈以“技术理性”思维总结自五代以来的司法经验之成就
②重视检验证据便是在司法上贯彻“格物致知”
③这意味着在1247 年之前,重视物证已经成为宋代司法之常识
④诚如宋慈在《洗冤集录》开篇所言:“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⑤相比于此前编纂的《内恕录》《折狱龟鉴》《棠阴比事》,《洗冤集录》奠定了中国传统司法以“洗冤”(洗刷此前因过于重视口供而造成的诸多冤假错案)而光大正义的旨趣,实用而方便
⑥《洗冤集录》是由南宋理学“格物致知”的风气熏陶所成,宋慈是深受理学熏陶的“优等生”
将以上6 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一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