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位于市区的甲化妆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自行核算的销售(营业)收入为9000万元,销售(营业)成本4000万元,税金及附加600万元,期间费用4000万元,其他支出合计400万元,甲企业自行计算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0。2021年5月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咨询时发现如下情况:
(1)2月18日甲企业受赠一台新的生产设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投入使用,相关合同单据证明其市场价620万元(含增值税),甲企业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并将其价值在当年一次性列入成本费用扣除。
(2)漏记一笔销售高档化妆品不含税收入500万元,成本已核算,但是未缴纳相关税费。
(3)管理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78万元。
(4)销售费用中包含广宣费1500万元。
(5)成本、费用中含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职工福利费1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
(6)财务费用中含2020年1月1日向某工业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全年借款利息10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生产设备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算;存在上年超支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2.7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发生的下列税费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