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17年7月,A煤矿某掘进队负责施工北二采区东一段六层带式输送机上山。25日零点班,工人进入工作面后,安全员张某首先用撬棍进行敲帮问顶,找净浮石确认无误后,开始加固耙斗机至工作面段的支护。在开始打眼前,班长李某及另一名工人又再次进行了敲帮问顶,也没发现异常情况。于是班长李某将工人分成两组用风钻进行打眼。他与陈某负责打右帮炮眼,李某操纵风钻,陈某在领钎打底眼时,工作面突然迎头掉下一块长3.0 m、宽2.5 m、厚0.6 m的大岩石,片下后裂成三块,陈某躲闪不及,其中一块打在其头部位置,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事故原因
(1)虽然在接班前和打眼前进行了敲帮问顶,并且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但对施工16°上山有片帮伤人的可能性缺乏认识,尤其施工的是倾斜穿层巷道,围岩的节理、层理都比较发育,并伴有小的地质构造,岩体整体性差,且含水,在采取超前防范措施上不及时,不到位,存在漏洞。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虽然进行了多次敲帮问顶,但由于工人技术素质低,经验不足,缺乏预见性。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3)把钎位置距离岩帮较近,经验不足,防范心理差。
二、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现场不同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超前防范。
(2)打眼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顶板,严禁空顶作业。
(3)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