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18年1月2日,甲公司以发行1 2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10元)为对价,取得非关联方乙公司60%股权,甲公司该项合并及合并后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甲公司于2×18年1月2日控制乙公司,当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均为15000万元,其中:股本2400万元、资本公积32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4000万元、盈余公积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4400万元。
(2)甲公司2×19年与乙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①2×19年10月,甲公司将生产的一批A产品出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在甲公司的账面价值为1300万元,出售给乙公司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下同)。乙公司将该商品作为存货,至2×19年12月31日尚未对集团外独立第三方销售,相关货款亦未支付。甲公司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余额的5%计提坏账(不考虑增值税影响因素)。
②2×19年6月20日,甲公司以2700万元自乙公司购入乙公司原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系乙公司于2×16年12月以2400万元取得,原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未发生减值。甲公司取得该资产后,预计尚可使用7.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③2×19年12月31日,乙公司存货中包括一批原材料,系于2×18年自甲公司购入,购入时乙公司支付1500万元,在甲公司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2×19年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市场萎缩,乙公司停止了相关产品生产。至12月31日,乙公司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为700万元,计提了8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其他有关资料:
①乙公司后续净资产变动情况如下:2×18年实现净利润11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2×19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300万元。上述期间乙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②本题中有关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③有关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④甲公司合并乙公司交易符合免税重组条件,在计税时交易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
(1)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购买日的抵销分录。
(2)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2×19年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