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案例(一)
背景资料:
合同工期325 天,2015.11.1 开工,汛期为6 月-9 月,要求第二年汛前完成坝体1 填筑。大坝坝体排水设施如图1 所示。
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单位:d)。每月按30 天计。
事件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按要求向监理人提交了开工报审表和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开工报审表中包括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等,工程如期开工。
事件 2:坝体填筑Ⅱ填筑前监理认为原来料场地砂石料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料场地,运距增加 0.5km,由此导致每天填筑工作量由 10000m3/天降低到 8000m3/天。填筑费用由 26元/m3 增加到 28 元/m3。施工单位变更估价原则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事件 3:水工隧洞混凝土衬砌合同工程量 62720m3,施工图纸上工程量 62000m3,不可预见超填工作量 600m3,每立方米混凝土 600 元/m3,延误工期 10 天。
问题:
1.指出图1 中A、B、C 代表的名称。
2.指出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节点表示),坝体I 填筑节点是否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3.补充事件1 中开工报审表和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内容。
4.事件2 中,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工期和费用分别是多少?说明理由。补充变更估价书的内容。
5.计算水工隧洞混凝土衬砌工程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及增加费用计算。并计算实际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