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位于市区的某文创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1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
(1)提供文创产品设计服务,价税合计954万元,未开具发票。
(2)转让位于市区的201 5年购入的商品房,取得含税金额515万元,购入价20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3)取得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万元。
(4)购买燃油小汽车一辆自用, 价税合计金额为39.55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向境内某公司提供发生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取得收入200万元
(6)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4.8万元,燃油附加费0.65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54万元。
(7)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税额24万元。
(其他资料:车船税240元/辆,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相关要求。)要求:根据上资料,按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中应纳增值税额。
3.判断业务(3)是否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4.计算业务(4)应纳的车辆购置税、应缴纳的车船税。
5.判断业务(5)是否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6.判断业务(6)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并说明理由。
7.计算该企业5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该企业可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9.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10.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