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甲企业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与销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实现会计利润112万元,有关资料如下:
(1)取得不含税中成药销售收入1600万元,与之对应的成本为600万元。
(2)年初购入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乙公司10%股权,5月份分回股息10万元;11月底将该股权全部转让,转让收入800万元,该项股权取得成本为200万元,截止11月底乙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万元。
(3)发生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自行研发新技术相关费用12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5)发生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7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支付了半年的利息费用36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6)“营业外支出”中包括,通过企业行政部门直接对贫困地区捐款50万元;向工商局缴纳的罚款8万元;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25万元。
(7)甲企业在2019年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万元,全部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问题1】请计算甲企业转让乙公司股权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
【问题2】请计算甲企业2019年发生的管理费用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3】请计算甲企业2019年发生的销售费用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4】请计算甲企业2019年发生的财务费用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5】请计算甲企业“营业外支出”账户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6】请计算甲企业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