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甲公司有关无形资产的业务如下:
(1)甲公司20×8年初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人工工资9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700万元,共计1 6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 200万元;20×8年10月无形资产获得成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该项无形资产专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
(2)甲公司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无法可靠预计这一非专利技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20×8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
(4)20×9年末,经减值测试,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800万元。同时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预计尚可使用5年。
(5)2×10年末,由于新技术发展迅速,该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54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不变。
(6)2×13年1月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相关产品已没有市场,该无形资产预期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甲公司将其作报废处理。 (分录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1)编制甲公司20×8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9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10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13年1月1日的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