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H市某产业园区成立于2014年,同年完成规划编制,于2015年通过环评审查,并取得批复。
产业园区规划面积40 km2,规划近期为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5年。主导产业为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研发示范、仓储物流业。规划分为北部制造加工组团,东部技术研发组团,西都仓储物流组团和中南部生活办公组团4个组团。
根据专项排水规划,园区近期污水管网覆盖率为80%,建设一座 5万m/d规模的污水外理厂,并配建一座2万m3/d规模的再生水厂和一个相应库容的景观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002) 一级B标(COD<60 mg/L),其中3万m/d的尾水排入东部清溪河,2万m3/d的尾水输至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河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 -2019)后,供市政工程使用,多余部分作为同物配建的景观湖的补给水水源,景观湖不与其他地表水发生水力联系,远期污水管网覆盖率100%。
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分别扩建至10万m3/d和4万m3/d,景观湖也做相应的扩建,尾水排放去向不变。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园区采取集中供热汽的方式集中供热。
规划环评审查要点:园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具有相符性,产业定位及功能分区合理;园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景观湖应同期投入使用;规划实施阶段落实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入区项目应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其防护距离设置由具体项目环评确定,园区排入清溪河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为COD 1 314 t/a、氨氮225.6 t/a。
2020年,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经调查,园区已入驻企业139家,其中机电设备生产及装备制造企业97家、板材加工企业19家、仓储物流企业23家。已建的5万m3/d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满负荷运行。
经现场踏勘,规划区内生活区周边为道路和绿化用地,与研发用地、仓储用地最近的距离分别为160m和90m,园区西北侧260m处新增--回迁小区。2018年批复的《H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划定:清溪河河道控制线内及控制线两侧外延25 m范围为红线区。
清溪河为4类水,枯水期平均流量为18.5 m3/s,清溪河园区段长4.7km,设有入区、出区控制断面W1、W2,之间仅有园区污水处理厂一个污水排放口。现状W1和W2的COD浓度分别为28.6mg/L、29.4mg/L。为实现区域减排任务,满足规划总量控制目标,园区提出实施清溪河园区段总量减排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远期再生水厂及景观湖建设工程,同时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002)一级A标(COD<50 mg/L),清溪河园区段总量减排项目拟于2022年全部投入使用。
据调查,园区拟引入一个新能源汽车项目,主要建设冲压、焊接、涂装、电池组装及总装车间,目前正处于选址阶段。
1.指出园区用地情况跟踪调查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2.根据园区的COD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给出远期园区尾水排入清溪河的最大允许排放量?
3.分析清溪河园区段总量减排项目水环境改善效果,应调查哪些内容?
4.为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价,需取得哪些监测资料?
5.列出新能源汽车项目入园区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