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A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于20×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A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A公司20×3年度财务报表由汇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明星会计师事务所于20×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公司20×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甲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
资料一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对A公司销售主管进行了访谈。销售主管表示,A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以下四种交货方式:
1.以A公司仓库为交货地点,由客户自提产品;
2.以A公司仓库为交货地点,由客户委托A公司安排外部专业运输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仓库,并由客户承担运费;
3.由A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交货;
4.A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仓库,在客户实际使用A公司产品时确认交货。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事项:
1.A公司于20×3年出资5000万元从非关联方购入其所持全资子公司——B公司全部股权。于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了与B公司相关的商誉500万元。20×4年12月31日,A公司将所持B公司股权的90%出售给另一非关联方,所得价款为5500万元,剩余10%股权于丧失控制权日(20×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600万元,A公司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自A公司购买B公司股权日至丧失控制权日,B公司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累计实现净利润400万元,从未进行利润分配,除净利润的影响外,无其他净资产变动。B公司与A公司没有任何交易。
在20×4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A公司将处置B公司股权价款5500万元与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500万元(5000万元×90%)之间的差额10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600万元与该剩余股权账面价值500万元(5000万元x10%)之间的差额1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20×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A公司将处置B公司股权价款5500万元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600万元之和6100万元,减去B公司于该日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4900万元(4500万元+400万元)后的差额1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2.A公司于20×2年出资500万元与P公司共同设立C公司,持有C公司25%股权,能够对C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4年12月31日(购买日),A公司支付现金5000万元购入P公司所持C公司75%股权。于购买日,A公司原持有C公司25%股权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根据A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A公司原持有C公司25%股权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C公司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800万元。
在20×4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A公司以购买日前所持C公司25%股权账面价值I000万元与购买日新取得C公司75%股权所支付对价5000万元之和6000万元作为对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从购买日开始采用成本法核算。在20×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A公司以原所持C公司25%股权账面价值1000万元与新取得C公司75%股权所支付对价5000万元之和6000万元作为合并成本,将其与C公司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8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确认为商誉。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以下情况:
1.A公司于20×4年初以每股10元价格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万股,意图长期持有并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4年12月31日,该股票股价上升至每股15元,A公司将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15万元,并相应确认投资收益5万元。同时,A公司将上述5万元投资收益纳入2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A公司长期持有某境内联营企业2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4年度,该联营企业按取得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为100万元,除此之外,该联营企业当年无其他净资产变动。A公司与该联营企业没有任何交易。20×4年末,A公司按应享有该联营企业20×4年度净资产变动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120万元。同时,A公司将上述120万元投资收益纳入2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A公司20×4年接受控股股东赠予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并按其公允价值1000万元,根据赠予协议约定计入资本公积。A公司在申报2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未将上述接受赠予资产1000万元纳入2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A公司20×4年开展了一系列广告和业务宣传活动,共发生广告和业务宣传费7800万元。A公司认为上述20×4年开展的广告和业务宣传活动的后续效果将至少持续至20x6年,因此将其中2600万元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计入20×4年度损益,其余5200万元于20×4年末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A公司20×4年度营业收入为50000万元。A公司在申报20×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述7800万元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A公司20×4年将因环保不达标而向环保部门支付的罚款100万元和因延迟交货而向某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1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A公司在申报20×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述100万元罚款和10万元合同违约金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20×4年12月31日,A公司与某非关联方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转让协议,约定于20×5年初以500万元价格向其转让一台账面价值为550万元的旧设备,并由A公司另行承担处置费用10万元。A公司于20×4年12月31日将该设备作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核算,并将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与该设备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万元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20×4年度损益。A公司在申报20×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述5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资料四
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存货监盘(存货盘点日为20×4年12月31日)和函证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考虑到A公司存货种类繁多,为提高工作效率,审计项目组根据存货账面记录事先选取了拟在存货监盘过程中抽盘的若干存货项目,并在存货盘点日前一天将拟抽盘的存货项目清单提供给了A公司财务人员。
2.审计项目组注意到,某原材料仓库的部分库位盘点当日正在进行出库操作,A公司未将相应原材料纳入盘点范围。A公司仓库人员说明,由于一批订单急需交货,因此需在当日不断领用该原材料,决定不对该原材料进行盘点。审计项目组将上述原材料于20×4年12月31日仓库台账与账面记录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差异,据此得出“20×4年12月31日,该原材料实际结存数与账面记录一致”的结论。
3.审计项目组在对某批袋装原材料进行抽盘时,对上述原材料袋数进行了盘点,然后根据每个包装袋上标示的重量计算得出上述原材料总重量。审计项目组将上述计算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差异,据此得出“20×4年12月31日,该原材料实际结存数与账面记录一致”的结论。
4.审计项目组注意到,A公司未将存放在仓库的部分W产品纳入盘点范围。A公司仓库人员说明,该部分W产品已销售给某客户,但由于客户要求延迟提货而暂时存放在A公司仓库,因此,不属于A公司存货,无需进行盘点。审计项目组对纳入盘点范围的W产品实施了抽盘,并将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差异,据此得出“20×4年12月31日,W产品实际结存数与账面记录一致”的结论。
5.在对A公司于20×4年12月31日应收某关联方款项余额实施函证时,考虑到该关联方与A公司某下属子公司在同一办公楼办公,审计项目组将询证函交该子公司财务人员传送至该关联方,并由该子公司财务人员取回回函。项目组成员注意到回函结果显示无差异,据此得出“20×4年12月31日,A公司应收该关联方款项余额不存在错报”的结论。
6.在审计项目组提出拟对A公司于20×4年12月31日应收某客户重大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时,A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已于20×5年1月安排专人与该客户核对20×4年12月31日往来款余额,对方已向A公司财务部书面回复没有差异,建议项目组无须另行实施函证。项目组成员核对了A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该客户针对20×4年12月31日往来款余额的书面核对回复,没有发现差异,因此同意不再对该客户20×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并据此得出“20×4年12月31日,A公司对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不存在错报”的结论。
7.审计项目组在分析应收账款函证回函结果时注意到,某客户回函余额小于A公司于20×4年12月31日对该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A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差异是由于该客户将一批于20×4年末从A公司购入的产品于20×5年初退回A公司,并相应调减其对A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余额所致。项目组成员核对了A公司20×5年初对上述退回产品的收货记录,没有发现差异,据此得出“20×4年12月31日,A公司对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不存在错报”的结论。
资料五
A公司于20×3年末设立了全资子公司——D公司。D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售给其境外关联公司。20×4年10月,税务机关对D公司进行了税务检查,并质疑D公司自20×4年初以来向境外关联公司销售产品价格偏低。20×5年1月,税务机关书面裁定要求D公司补缴若干自20×4年初以来的企业所得税,D公司随后补缴了上述税款。
D公司认为,税务机关是在20×5年作出上述补缴企业所得税裁定,因此,对D公司20×4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D公司将上述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全额计入20×5年度所得税费用。
资料六
20×4年3月1日,为激励高管人员,A公司与若干高管人员签署了股份支付协议,规定如果这些高管人员在其后3年中在A公司持续任职,即可获得一定数量的A公司股票。20×4年12月31日,A公司以对该可行权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A公司股票在20×4年12月31日的市价,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了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A公司在申报20×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述费用作了全额税前扣除,并将上述费用作为高管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资料七
A公司于20×4年与两家非关联方公司共同出资设立E公司(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持有E公司60%股权,另两家非关联方公司各持有E公司20%股权。E公司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生产和销售。
根据E公司章程规定,E公司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根据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董事会共5名成员,其中A公司选派3名董事(包括董事长),另外两家非关联方公司各选派1名董事。E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均由A公司选派人员担任。
E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
以下事项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董事会报告;(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以下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A公司认为,由于A公司所持E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并在E公司董事会中拥有超过半数席位,且E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均由A公司选派人员担任,因此,A公司将E公司纳入A公司20×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针对资料三第1项至第6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是否涉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如果涉及,指出应确认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说明确认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影响A公司20×4年度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