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位于大湖市区的甲企业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生产A(排气量300毫升)、B(排气量140毫升)两款两轮摩托。
位于小溪县城的乙企业为外贸企业,专营进出口业务。
位于小井县城的丙建筑公司专营建筑安装业务。
2019年5月初,上述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没有留抵税额。
2019年5月,各企业往来业务如下:
(1)甲企业自行申报进口一批摩托车零件,支付给国外的买价120万元、包装费2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8万元,支付购货佣金3万元,由甲企业向海关交纳税金后,海关放行,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甲企业当月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自产A型摩托车200辆,合同约定当月由购买方支付价税合计金额113万元,由于购买方资金紧张,仅支付了80万元。
当月,甲企业将5辆A型摩托车赠送协作单位。
(3)甲企业当月销售自产B型摩托车600辆,取得不含税收入12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当月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票列明金额6万元。
(4)甲企业将位于小溪县城的一座2017年购建的仓库出租,预收了2年的租金48万元(不含增值税)。
(5)乙企业收购甲企业A型摩托车80辆出口,甲企业给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5.2万元,乙企业申报该批摩托车出口的离岸价格合计45万元。
(6)丙建筑公司在大湖市区承建甲企业的实验楼,当月收到甲企业支付的部分工程款,丙公司给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万元、税额27万元,价税合计327万元。
(7)其他相关资料:
①甲企业进口零件的关税税率为6%;
②应税摩托车适用10%的消费税税率;
③摩托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3%;
④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均在当期抵扣,当期出口业务均完成报关及收汇程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甲企业进口摩托车零件应向海关缴纳的关税。
(2)甲企业进口摩托车零件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
(3)甲企业业务(2)和业务(3)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
(4)甲企业业务(2)和业务(3)应纳的消费税。
(5)甲企业业务(4)在小溪县城预缴的增值税。
(6)甲企业业务(4)在小溪县城预缴的城建税和两个附加。
(7)甲企业各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的合计数。
(8)甲企业当月增值税全部可抵扣的进项税的合计数。
(9)乙企业该项出口业务应申请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丙公司承建实验楼在大湖市预缴的增值税。
(11)丙公司承建实验楼在大湖市预缴的城建税和两个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