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甲公司2018年至2019年与股权投资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 400万元取得A公司30%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并派遣一名董事参与A公司生产经营决策,能够对A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 000万元(等于其账面价值),其中股本为8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 0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 400万元。
(2)2018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3 000万元,宣告并实际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实现能够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00万元。
(3)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5 500万元取得A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1 500万元银行存款和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为对价支付。该金融资产在当日的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3 200万元(其中,成本2 000万元)。
A公司201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8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 100万元,其中股本为8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 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200万元,盈余公积为9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8 000万元;仅有一项M商品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等,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600万元,未发生减值。增加投资后,甲公司能够控制A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政策。原30%股权于增资日的公允价值为5 500万元。
(4)2019年7月1日,A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项作为存货的土地使用权,出售价款3 6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在A公司的账面价值为3 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取得后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预计此资产的使用年限为4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取得当日甲公司即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年末,该办公楼尚未建造完成。
(5)2019年A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 000万元,未发放现金股利,年末计算实现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500万元。至2019年末,M商品对外出售30%。
其他资料:甲公司与A公司在投资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和A公司计提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
(1)编制2018年甲公司与该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2)判断甲公司2019年追加投资后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说明理由。
(3)如果实现企业合并,编制2019年1月1日甲公司股权投资在购买日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中的相关分录。
(4)根据资料(4),编制甲公司关于该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