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内审部门在审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18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质疑:
(1)2×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2000万元购买了乙公司资产支持计划项目发行的收益凭证。
根据合同约定,该收益凭证期限三年,预计年收益率为5%。当年收益于下年1月底前支付;收益凭证到期时按照资产支持计划所涉及资产的实际现金流量情况支付全部或部分本金;
发行方不保证偿还全部本金和支付按照预计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甲公司计划持有该收益凭证至到期。
该收益凭证于2×1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980万元。
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计提预期信用损失50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债权投资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借:应收利息 100
贷:投资收益 100
借:信用减值损失 50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2)2×18年8月1 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最近开发的C商品2000件,售价(不含增值税)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
甲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所售C商品交付丁公司,丁公司于收到C商品当日支付全部款项,已取得对C商品的控制权;
丁公司有权于收到C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无条件退还C商品,2×18年8月5日,甲公司将2000件C商品交付丁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到丁公司支付的款项1130万元。
该批C商品的成本为8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C商品系初次销售,甲公司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3)2×18年6月10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自市场回购本公司普通股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拟用于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因甲公司的母公司(丁公司)于2×18年1月1日与甲公司高管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甲公司暂未实施本公司的股权激励。
根据丁公司与甲公司高管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丁公司对甲公司10名高管每人授予100万份丁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6元,行权条件为自授予日起,高管人员在甲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
至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有2名高管人员离开,预计至可行权日还会有1名高管人员离开。
2×18年12月31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7元。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 1100
贷:银行存款 1200
对于丁公司授予甲公司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甲公司未进行会计处理。
(4)2×18年,甲公司尝试通过中间商扩大B商品市场占有率。
甲公司与中间商乙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
甲公司按照乙公司要求发货,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确定的售价2000元/件对外出售,双方按照实际售出数量定期结算,未售出商品由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就所销售B商品收取提成费150元/件;
B商品成本1000元/件,甲公司2×18年共发货1000件,乙公司实际售出800件,甲公司已收到代销清单,但未收到货款。
甲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销售费用 15
贷:应收账款 15
(5)2×18年12月10 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客户赊销一件W产品,总价为198万元,在法律上规定的1年质保期外,甲公司额外提供2年的质保期,在此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甲公司负债维修或更换。
含1年质保期的W产品单独售价为195万元,W产品延长2年的质保期单独售价为5万元。W产品单位成本为150万元。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223.7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