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甲公司是上市公司,出于扩张业务目的,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合并前是不具有关联方关系的独立的公司,
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与收购乙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15年12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原股东W公司达成协议,由甲公司采用控股合并方式将乙公司合并,合并后甲公司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
(2)2×16年1月2日甲公司以投资性房地产(系2×14年12月自营工程建造完工后直接对外出租的建筑物)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60%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成本为8000,公允价值变动为1000),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投出投资性房地产应交增值税900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成本为2200,公允价值变动为200),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除上述对价外,交易双方约定,如果2×16年、2×17年以及2×18年乙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预测净利润,
甲公司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并支付W公司额外的款项:
应支付款项=(各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该年度预测净利润)×原股东在乙公司的持股比例
乙公司2×16年、2×17年以及2×18年承诺利润分别为2500万元,3500万元和4500万元。
2×16年1月2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支付W公司款项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
(3)为取得该项股权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为120万元。
(4)2×16年1月2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3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其所有者权益构成为:实收资本16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未分配利润4500万元。
(5)乙公司2×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6)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支付W公司款项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
(7)2×17年2月10日,甲公司支付W公司300万元。
(8)2×17年3月5日乙公司股东大会宣告并发放现金股利2000万元。
(9)2×17年12月31日乙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使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0万元。
(10)2×17年乙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11)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支付W公司款项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12)2×18年2月15日,甲公司支付W公司300万元。
(13)2×18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30%的股权,售价为87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出售股权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为3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
甲公司将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当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剩余30%股权投资在该日的公允价值为8700万元。
(14)乙公司2×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4200万元。
资料二:与收购丙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10000万元取得丙公司100%股权。
丙公司原本由自然人张三创立并持股,张三在丙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
甲公司与张三约定,如果2×18至2×19年丙公司收入总额达到约定水平,并且张三在2×19年12月31日之前一直在丙公司任职,则除了上述10000万元价款之外,张三将进一步获得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的款项:
(1)如果2×18年丙公司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则张三可以按照2×18年丙公司收入总额的1%获得现金;
(2)如果2×19年丙公司收入总额达到1.2亿元,则张三可以按照2×19年丙公司收入总额的0.6%获得现金。
如果张三在2×19年12月31日之前离职,则张三无权获得上述款项。为了丙公司平稳过渡并持续发展,甲公司希望收购完成后张三继续在丙公司任职;同时,张三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广泛的关系网络,甲公司希望张三能够带领丙公司进一步扩大收入规模。
假定:
①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②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
要求:
(1)根据资料一:
①确定购买方、购买日和合并成本。
②编制甲公司购买日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