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甲公司为一上市的集团公司,原持有乙公司3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2×19年及2×20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2×19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处受让乙公司50%股权,受让价格为26000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6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含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4000万元),除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外,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上述无形资产系一项商标权,自购买日开始尚可使用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其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后,共计持有乙公司8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
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时,所持乙公司3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08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9000万元,损益调整174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60万元;公允价值为12400万元。
(2)2×19年1月1日,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36000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300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80万元,未分配利润5220万元。
2×19年度,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20万元。
(3)2×20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70%,转让价格为40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出售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剩余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
转让乙公司70%股权后,甲公司不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其他相关资料:
①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于交易发生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无内部交易。
②乙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2×19年度及2×20年度,乙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③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2×19年度个别报表中受让乙公司50%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并编制与取得该股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2×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乙公司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应列报的商誉。
(3)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2×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乙公司50%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4)根据资料(1)和(2)编制甲公司2×19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的调整抵销分录。
(5)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20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因处置70%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6)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因处置70%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