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矿井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按固定延米单价结算的合同,其中主运大巷、辅运大巷各1000m。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明:主运、辅运大巷大部分位于中等稳定岩层,巷道顶底板10m范围内无含水层;巷道预计在550m处要穿越K断层,断层落差约35m。
施工单位掘进一队在主运大巷施工至600m时,未曾揭露K断层。掘进二队在辅运大巷施工至520m时,发现巷道围岩渐变破碎,巷道围岩肩部裂隙少量渗水,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采取了减少装药量(周边眼间隔装药)、增加锚杆数量、喷浆前导水管导水和喷浆支护紧跟迎头的措施,辅运大巷施工至530m时,发生了掘进工作面锚杆与巷道顶板冒落的冒顶,导致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K断层),涌水增至30m3/h,造成设备被淹,一人被困死亡。冒顶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影响工期20天。
事故处理完后,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治水措施和掘进支护方法通过了K断层,增加费用100万,工期滞后30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分析该施工单位通过K断层所采取措施的合理性和存在的不足。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冒顶安全事故属于哪一等级?K断层突水事故主要责任由谁承担?
3.分析施工单位可能采取哪些有效的治水措施和掘进支护方法通过K断层?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