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敬畏自然
严春友
人们常常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宣称要征服自然。殊不知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永远只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孩童.只是大自然机体上普通的一部分。正像一株小草只是她的普通一部分一样。如果说自然的智慧是大海,那么。人类的智慧就只是大海中的一个小水滴,虽然这个水滴也映照着大海,但毕竟不是大海。可是。人们竟然不自量力地宣称要用这滴水来代替大海。
看着人类这种狂妄的表现.大自然一定会窃笑——就像母亲面对无知的孩子那样的笑。人类的作品飞上了太空.打开了一个个微观世界,于是人类就沾沾自喜,以为揭开了大自然的秘密。可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这片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而已,就如同鲲鹏看待斥鴳一般,只是蓬蒿之间罢了。即使从人类自身智慧发展史的角度看,人类也没有理由过分自傲:人类的知识与其祖先相比诚然有了极大的进步.似乎有嘲笑古人的资本;可是,殊不知对于后人而言我们也是古人,一万年以后的人们也同样会嘲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在他们看来.我们的科学观念还幼稚得很,我们的航天器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儿童玩具。人类的认识史仿佛是纠错的历史,一代一代地纠正着前人的错误,于是当我们打开科学史的时候.就会发现科学史也是犯错误的历史: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嘲笑古人,在大自然面前卖弄小聪明呢?
在宇宙中.一定存在着远比我们的智慧要高得多的生物:因为,我们的太阳系只有四十多亿年的历史.就演化出了有智慧的生物;而宇宙至少已有二百亿年的历史了。可以推想,在那些比我们更古老的星系里,一定早就演化出了更高级的生物。这些生物的智慧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他们看我们,也许就像我们看蚂蚁一般.即使我们中的那些伟大人物,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尔尔。
这样看来.我就只是宇宙机体上的一个部分,一个器官,就如同大脑是我们身体的一个器官一样,人与宇宙本来就是一体的。宇宙是一个大生命,而我只是这个大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让我们爱护自然就像爱护我们的身体一样吧。
即使那些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物质,也是宇宙生命的构成部分,也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些高级的生命形态正是从这“死”的物质中产生的,换言之,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高级生命,只是物质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在物质中,有无数的生命在沉睡着,一旦出场的时间到了,它们就会从睡梦中醒来。因此,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
问题:(1)“看着人类这种狂妄的表现,大自然一定会窃笑——就像母亲面对无知的孩子那样的笑”中“这种狂妄的表现”指的是什么?“窃笑”的依据是什么?
(2)“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其中,“我们的弟兄”指什么?为什么称之为“弟兄”?
见解析
(1)“这种狂妄的表现”指的是人们常常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宣称要征服自然;人类的作品飞上了太空.打开了一个个微观世界,于是人类就沾沾自喜,以为揭开了大自然的秘密。“窃笑”的依据是:①人类打开的空间只不过是咫尺之间。②今日的科学将会被未来的科学所取代。③科学史也是犯错误的历史。(2)我们的弟兄,是指宇宙中除了人类之外的生命。宇宙的一切,包括人类,都是宇宙生命的构成部分。人类之外的生命的种种存在形式,与我们是平等的存在,都是我们的弟兄。
( )是宋代文艺创作成就最为全面的一位作家,且还是豪放词派的创始人。
恩格斯说:“意大利是一个典型国家,自从现代世界的曙光在那里升起的那个时代以来,它产生过许多伟大的人物。”这里的“现代世界的曙光”是指: (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A、B、C、D、E、F、G、H八个嫌疑犯的供词如下:
A:C是主犯。
B:D是主犯。
C:我是主犯。
D:我不是主犯。
E:C不是主犯。
F:D是主犯。
G:我和C都不是主犯。
H:D和A之中有主犯。
事后证实,八人中只有三人说真话,其中包括H。
问题:说真话的是谁?谁是主犯?并写出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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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农业种子公司寄了封信,要求公司寄一些无籽西瓜的种子来。为此,甲、乙、丙三人议论起来:
甲:“简直是无稽之谈,无籽西瓜怎么会有种子,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乙:“凡是植物都有种子,西瓜是植物,西瓜也肯定有种子;无籽西瓜是西瓜,所以无籽西瓜也有种子。这是逻辑推理的结论。但又如甲所说的,认为无籽西瓜有种子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无籽西瓜一颗籽也没有,事实上也是没有种子的。所以,逻辑和事实是两回事。”
丙:“无籽西瓜当然有种子,这是不存在什么逻辑矛盾的。如果从无籽西瓜中直接取种当然不可能,但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取得无籽西瓜的种子。认为无籽西瓜没有种子,在逻辑上才是混乱的。”
问题:甲、乙、丙三人谁讲得对?谁讲得不对?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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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晨,王老头被害死在他的卧室里。公安人员调查现场时,听邻居反映,王老头的两个儿子都想独吞其家产。于是讯问这两个儿子说:“案前你们是否去过死者的卧室,如果你们不是罪犯的话,那么就应该说实话”。大儿子说:“我进去过,是想跟父亲要点钱用,可他睡得很沉,我只好出来了。当时的准确时间我已记不清了。”小儿子说:“我进去过,是给房里的老式挂钟上紧发条的,当时挂钟显示的时间是8点20分。”“你拨没拨动指针?”公安人员问。
“没有必要,因为它走得很准确。”小儿子不慌不忙地回答。公安人员立刻拘留了小儿子。
问题:公安人员在认定小儿子可能是罪犯的过程中运用了什么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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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感兴
王佐良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只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蚌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成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年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严谨、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件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尺,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在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 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洗得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白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列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描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那抹青色。
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得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予它骨气。
问题:
(1)文中说:“看看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结合原文,回答下面问题:①作者从鲁迅的故乡环境中看出了哪些特色 ②作者对鲁迅又多了哪些了解
(2)作者从湖光山色中感受到西湖哪些特点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那一种遥远的幽默
杨芳
本来,曹禺从南开转学到清华,一半是为了王文显。他早就听说,这位外国语文学系主任,对戏剧颇有研究。
但听课后,他竞有些失望。从头至尾,王文显都在念英文讲义,而且年年如此,从不增删。难怪教《近代诗歌》的温源宁教授说,那情形“好似一个长老会的牧师正在主持葬礼”。
即便在课下,他也枯燥无味。据说,学生登门拜访,大多是谈正事,说完便走,“没有人逗留,也没有人希望延长约会时间”。
他不苟言笑,瘦长白净的脸上,嘴角略微向下撇。1936年外国语文学会的合影里,他穿件深色的西服,搭配斜纹领带,背着手,和吴宓一左一右立在中央,满脸严肃。自1915年伦敦大学毕业,王文显便在清华教书,直至1937年学校南迁。其间,他历任教务主任、代理校长和外文系主任。
不同于为人的刻板,他写出的剧本却别有一番幽默,“没有丝毫沉闷无味之处”。
在暗讽袁世凯称帝的喜剧《梦里京华》中,他写下一幕大小老婆争当皇后的闹剧:“大太太喘气喘得活像夏天的狗。她旋转得眼花缭乱。一姨太太一个箭步跳到她身后,伸手要抓她的头发。她没有抓住头发,仅仅撕下她的领子。”
他的另一部英文喜剧《委曲求全》,写得则是教授钩心斗角的丑态。男主角是一位大学校长,一出场,便抱着哈巴狗,大言不惭地对下人说:“我要不耍一点儿手腕,你想我能维持五分钟之久吗 ”
这是这位代理校长的切身感受吗 人们不得而知。至少,在现实中不大看得出来。在会议上,他不慌不忙,不东拉西扯;做事方面,他一丝不苟,“各个方面无疵可求”。甚至,他永远一个样儿,抽烟斗,打网球,夏天穿短装,冬天换长袍。
温源宁说他“像个固定的设备毫无改变”,调侃他为清华的“不倒翁”和“定影液”:“没有他,清华就不是清华;有了他,不管清华还会再有多少变革,也依旧是清华。”
与学生曹禺的悲剧不同,王文显的作品是喜剧,充满了嘲讽,令人捧腹大笑后若有所思。
《委曲求全》在耶鲁大学演出时,《波士顿报》一位记者评价:“柔和的、恶嘲的微笑……实在是中国人对于喜剧的一种贡献。”
“(他的作品)是那种坐在小剧场里,一边喝着咖啡和茶,一边细细品味的话剧。”中国艺术研究院话剧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耀杰说。
1990年,正读研究生的张耀杰在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一本二三十年代的杂志。上面布满灰尘,旧得“翻几下就会烂掉”,其中介绍了王文显。不同于那个年代常有的慷慨激昂,他的文字温文尔雅,很有情趣。
“这种情趣充满了文人式幽默,没有火药味,温厚中带着一丝人文关怀。”张耀杰说,“我们现在很少还有这种幽默。”
只是这种情趣“缺乏战斗性”,这些文字也在以往的戏剧史研究中被忽略。出版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中国戏剧史权威著作的《中国现代戏剧史稿》一书,732页里对他的介绍只有薄薄4页。“剧中所表现的民主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基于这种精神对中国黑暗现实的批判,是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的。”书中写道。
清华大学图书馆东北角不远处,曾是王文显居住的北院住宅区。梁启超、朱自清等学者也一度在这里居住。而如今,这里则是一大片草坪,稀稀拉拉种着柳树和杨树,有学生在看书,也有老人推着童车,早已不复是“点点翠竹千般绿,几条小路尽文人”的景象了。
问题:
(1)文章已有《梦里京华》一例,为何还要列举《委曲求全》 请简要分析。
(2)请根据文本,探析“没有他,清华就不是清华;有了他,不管清华还会再有多少变革,也依旧是清华”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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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浅说
黄毓磺
辞典上“时尚”直白的释义就是一时风尚。作为社会流变、生活迁移、价值更迭驱动下的潮汐式性相,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以及可仿效性的自身特质,决定了它浪打浪般的生长,成就其推进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还不妨说,时尚作为时代的情感表征,乃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使然。虽然其行也不远,此起彼落,时有变更,却不随一己好恶而兴废,不因拒之纳之而行止,称得上是一位无翼而飞、天生天杀的主儿。
同时,时尚也并非可以简单地一面而论。其本身也具备种种包容的可能:既可孕育诞生之契机,亦可成为溃糜之温床,事情确实存在两面性。“因势利导”因而成为可能,“圣者时也”的名言,“我行我素”的标榜,也因而都在大本大宗的道理之内,是从不同侧面说明了人在“自然化”了的客体面前的主观选择和临世态度。
不妨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要不然“ok”“bye bye”也不至于那么频频挂到男男女女的嘴边。这一方面说明人的“顺变”能力,另一方面呢,也说明了人的“从众”心理——他那样说的时候,未见得自己多么酷爱英语。可见,“趋时”大体指向外部关涉,关涉“面子”上的事,跟自己内心的好恶关系不是太大的。这原本毋庸置疑,须得一议的是:这里的时尚很可能成为一种压力,压迫人们划一了心志和产生超水平的企求。诸如就业上某些职岗的过冷过热,诸如婚嫁时房子、车子被列为必要前提——面对种种时尚如鹜趋之或心理失衡,人们有理由拒绝“安分守己”“安贫乐道”的慰勉,也同样有必要顾及具体的现实条件和属于自己的选择。
如果说人除了是一种“物质”存在还分明是一种“精神”存在,那么,“与时俱进”跟“顺时迁变”就不能是一回事。而且,执着于精神性的人还往往抱持跟时尚“对视”的姿态,所谓“不随俗沉浮”,大体描述了在物性和物化了的时尚面前保持一份心灵的高傲。“不合时宜”归根结底是一种精神境界,是“抗尘走俗”与“超尘脱俗”的起始点。我们无法在普遍的层面上要求人们都成就为精神上的“庞然大物”,可以肯定的则是:一个精神强健的人,一个有作为的人,一个不失尊严的人,无论是在春风得意中走马,还是在艰难困顿中蹒跚,都不能是一个失落自我而为时尚左右的人。
问题:
(1)文章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请简要阐述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2)应如何正确面对“时尚” 请简要概括文章的观点。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负重的河流
黄毅
这是每一本地理书上都提到过的著名河流,一条河流在哪里出现,从哪里经过,又归属于哪里,绝不是偶然的事。塔里木河的出现,再一次证明了作为一条河流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环峙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冰峰雪岭,阻隔着一切来自其他世界的声音,那些充满雨意的雷声只能在别人的天空奏响。那些令人神往的潮音,只能打湿他乡的梦。极度干旱的沙漠,裸陈着对天空的一次次叩问,而降雨量几乎等于零的天空,又一遍遍让塔克拉玛干落寞失意。
这是一条多么率直的水系,坦荡、刚烈而勇敢。该扬波的时候必定扬波,该隐忍的时候必定隐忍,该奔涌的时候一定奔涌,该潆洄的时候就一定潆洄;流就流出气魄,纵横捭阖,摧枯拉朽;流就流出韵味,一波三折,百转千回。
你再不会见到反差如此巨大的河流。在枯水期,那是生命的一次休整与放松;河水浅吟低唱,嘤嘤细语,有些地方甚至大段大段露出河床,看上去是那样的赢弱,甚至有点可怜;而洪水期却是一次生命的张扬与放纵,浩浩荡荡,左奔右突,把河床扩大到几倍,处处呈现的是强悍与力量,时时迸射的是阳刚和霸气。
就是这样一条河,最终却不能冲出沙漠。当塔里木河挟着昆仑山的冰雪,一路呐喊冲向沙漠的时候,塔克拉玛干不动声色,集合了亿万的沙粒,用最柔软的办法,让河水就范。当塔里木河切割开沙漠柔软的皮肤,你看到河的确是赢家,可是到最后,它却锈蚀在沙漠的肌体里,最终折断;当塔里木河饱蘸着冰雪水,在塔克拉玛干这张巨大的生纸上写出一笔遒劲的点画,那个2750公里的笔锋却在意犹未尽的时候,被沙漠吸尽了最后的墨迹……
有河总是有树。树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是河流接近蓝天白云的一种方式。站立起来的河,哗哗的林涛,让鸟像鱼一样游来游去。追随塔里木河的是郁郁苍苍的胡杨林。他们高壮精神,粗枝大叶,缘着塔里木河这条苍青的脉管,排列着森森然的汗毛,英姿勃发。但是离塔里木河愈远就愈让人感到吃惊而渐渐地震惊——那是些脱去了绿色的树——他们死了,但还以树的姿态直立着。是塔里木河抛弃了他们,还是他们走得太远 他们成了沙漠上没有归宿、没有目的、不知道要往哪里去的流徙者。他们永远挺起胸膛在走,而永远走不出这块沙质的土地。
塔里木河在不断萎缩,他的退却不仅让百万胡杨流离失所,更严重的是他直接让我们人类自己饱尝苦果。罗布泊这个巨泽的消亡,与三大水源之一的塔里木河的断流,有着直接的关系。据清代《西域水道记》记载,罗布泊人“素习水居,不便陆徙”,而罗布泊据说在20世纪60年代还有水,彻底干涸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罗布泊人实际上应该是沙漠中的渔民,常以中空的胡杨树一劈为二作为行舟,在水面往来穿梭,迅如利箭。如今没有了水,罗布泊人只能以土为生。他们曾经以湖泊为伴,渔歌唱晚,渔樵互答,何曾想到周围的沙漠日近 何曾想到有一天河水会断流 又何曾想到一片汪洋不见岸的大湖会彻底干涸 他们在罗布泊生活了几十代人之久,有一天忽然就被湖泊抛弃了!这是上苍对他们的戏弄,还是对世代拥有汪洋大泊的人以往的漫不经心和虚掷的惩戒
这是每一本地理书上都写进去的著名河流。我们愈是热爱,我们愈是慌恐;我们愈是负疚,我们愈是失魂落魄。一条河从昨天流到今天还要去明天,而我们的内心竞不能轻松如浪波。哦,塔里木河,你为什么这样浑浊 为什么又这样滞重
问题:
(1)文中第六段写胡杨林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2)从全文看,作者为什么说塔里木河是一条“负重的河流”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老屋
楚岩
绿锈斑斑的铜制钥匙插进去,往上一提,然后把门环一拧,门就开了,推开它,门吱呀一声发出沉重的叹息;同时,门楣上扑簌簌地往下掉落阵阵尘灰。
我离家已经整整九个年头。开始几年,老伴依然和这老屋厮守。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如同“候鸟”一样飞回乡下,与老伴相聚。彼时的老屋在我心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当我在人生的天空飞累了,可以在此睡个甜甜的觉,亦可躲避外界的风风雨雨。十年以前,我拼尽全力,把所得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积攒起来,带领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女,每天傍晚到水塘里挖沙,又一担一担地挑回家准备改造旧屋。儿女们累得哭了,我就用美丽的语言,给他们描述住进新屋那种舒坦和惬意……
我们的村子原是一个破败落后的小村。小山坡下,拥挤着几百间各式各样的屋子。这些屋子,当年都是低矮的泥砖建筑,显得零乱、破败、萧条和风雨飘摇。记不清什么时候起,村民省吃俭用,累死累活,自己用田野的泥巴做成泥砖,陆续盖起来了部分泥砖结构的新房子。后来,有人盖起了红砖的屋子。再后来,更有人盖起来了水泥的楼房。这一切,仿佛是悄悄进行的,又仿佛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涌现出来的。站在高处极目望去,在蔚蓝色的天空下水泥结构的楼房,红砖的屋子、泥砖的屋子与旧时留下来的厕所、猪栏、杂物间交叉错落,黑色的、灰色的、暗红色的瓦面,和新式的水泥银灰色的屋顶,相互映衬,如同白发苍苍的老人、朝气蓬勃的小伙、打扮入时的靓女、天真烂漫的小孩拥挤在一起,年龄老幼不同,衣着斑斓各异。
在一片古老和新潮的交替中,我家的老屋显然算不得十分苍老,但显然已经宛如我一样,成了个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
关上咿呀作响的木门,我到一位朋友家去做客。我们是同龄人,他高我矮,他瘦我胖。
儿时,我们一起光着屁股在村前的水塘中戏水,后来又一道去放牛,在田边戽水(用戽斗汲水)捉鱼。当晚霞在天边辉映出红色或紫橙色的霞光,我们把斗笠挂在身后,骑在水牛背上,慢悠悠晃悠悠一高一低地回家来。
如今,这位高高瘦瘦的牧童早已发福,成了个红光满面的大胖子,而他家建筑的气势、屋里的摆设,更是把我震住了。啊!十多米长五层高的新楼,琉璃瓦顶,外表装修白绿相见的马赛克,光彩照人。客厅里,一色的欧式家具,真皮沙发,彩电、录像机、音响一应俱全。当年,我的老朋友也有一间老屋,是泥砖盖的,和我的老屋相比,显得太破旧。而今天他的这间新屋,据说是两年前盖起的。沧海桑田,世间更迭,十多年前,当我盖新房时啧啧称赞,认为我有本事攒钱。而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面对他的新屋,曾经自慰于自己的新屋在村中还算时髦的我,不得不自惭形秽了。
那么再过若干年,老朋友的这幢新楼,是否又会变成旧屋而显得落伍呢……
朋友家里,不断有青年男女进进出出,汽车摩托车响声不断,那是老朋友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他们都是来探望朋友的小孙孙的。年轻人全都衣着新潮,说话嗓门高,行动快捷,偶然我问起他儿子这幢新楼如何,刚刚做起了爸爸的小伙子回答说:“我爸思想太老土,简直不可救药。当年叫他不要这样盖的,至少要留一个停车场,他偏不接受。你看吧,才两年,门前的车子拥挤不堪,什么新楼,现在已经成了历史文物了!”
看来,我刚才的疑问,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
问题:
(1)文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和“宛如……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两处分别体现出作者对自家老屋怎样的情感
(2)第五自然段画线部分表现了怎样的生活情趣 语言表达有何特点 这段文字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