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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间是( )年。

  • A.1986
  • B.2006
  • C.2001
  • D.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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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本题解析:

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

务教育法》。

更新时间:2021-09-2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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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地农村中学物理老师小林,喜欢电器小发明,利用教学工作闲暇之余进行电器小发明设计,并获得了几项专利,其中一项为某企业所购买。同时小林还将自己的电器小发明向学生进行介绍,鼓励学生动手进行电器小设计。小林所在学校的校长认为小林不务正业,为了自己的个人目的,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将小林调往后勤部门从事后勤工作。小林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之外进行的小发明设计,没有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没有利用学校的任何设备设施,向学生介绍小发明设计是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物理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后来小林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撤销了校长的做法,要求重新恢复小林的物理教学工作。

试分析校长的做法侵犯了教师的哪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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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共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个“五保户”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谁知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女学生赵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事后,赵小娟的父母要求学校赔偿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赵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

(1)赵小娟摔伤,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赵小娟的监护人该是谁?监护人在本案中有什么过错?

(3)你认为学校有必要给予赵小娟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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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是八年级的学生,因智力发育得较晚,尽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总是很差。一次考试,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强强说:“你怎么那么笨,这么简单的题都答不对,你是不是长了猪脑子啊!”同学们哄堂大笑。下课了,好几个同学围着强强叫“猪脑子”。强强羞愧极了,回家大哭了一场,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学。强强的父母问明原因,找到学校。校长在弄清楚情况后,严肃地批评了强强的班主任,要求他在班上给强强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学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强强。

请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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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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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堂课上,某教师上课兴致正浓,发现下面有两名学生交头接耳,教师上课兴致被破坏,便生气地令两名学生互抽对方脸蛋,以示惩戒。

运用相关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规的相关知识,对材料中教师的行为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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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

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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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某校聘为数学教师。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但王某态度消极。在成绩评定时,王某还把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校根据这种情况,经研究认为王某不再适宜当教师,决定调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文件收发工作。王某不服,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1)本案中,学校是否侵犯了王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2)通过这一案例,你从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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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于是老师针对“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的问题在全班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这给小刚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还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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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路南区某中学教师崔某在学校放学后,义务为其班级学生张某补习数学。该生属于习惯性不听讲,不守纪律的学生。经多次提醒劝告不听,并顶撞教师,情急之下,崔老师用手掐了该生的左脸。事后,该生的父亲大闹学校,并带来当地“焦点透视”节目组的记者进行采访、曝光,大肆渲染。路南区教育局迫于媒体的压力,局长当即拍板:对该教师马上解聘,并赔偿学生损失费3000元,要求该学校有关领导作出严肃的检查,并通报全市各级学校就此事展开讨论,自查反省,引以为戒。

结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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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辍学回家赚钱。遂于今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该案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违法主体是谁?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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