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购买海关报关单证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2.1亿元,已退税2亿元,未退税10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考虑到张某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从重处罚,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
张某于2017年8月11日交付于省XX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张某确有悔改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参加各项教育,成绩合格,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省高院认为依法可以对其减刑。
已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客观方面满足利用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这里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从事特定行为,假报出口的行为包括( )。
选项DE:属于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3月1日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
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执法人员将房屋全部强行拆除。
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马某对此不服,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下列关于本案二审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3月1日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
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执法人员将房屋全部强行拆除。
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马某对此不服,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一审程序及审理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3月1日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
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执法人员将房屋全部强行拆除。
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马某对此不服,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证据收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3月1日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
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执法人员将房屋全部强行拆除。
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马某对此不服,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2年张某出资设立了A公司,其为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2015年至2016年期间,A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A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A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
2017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5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16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
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公安机关立案后,张某被依法逮捕,A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张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还交待了自己在2015年诈骗的行为。
下列有关对张某量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2年张某出资设立了A公司,其为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2015年至2016年期间,A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A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A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
2017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5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16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
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公安机关立案后,张某被依法逮捕,A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张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还交待了自己在2015年诈骗的行为。
下列关于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观心理态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2年张某出资设立了A公司,其为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2015年至2016年期间,A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A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A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
2017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5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16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
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公安机关立案后,张某被依法逮捕,A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张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还交待了自己在2015年诈骗的行为。
下列有关税收管理员陈某、任某涉嫌罪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2年张某出资设立了A公司,其为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2015年至2016年期间,A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A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A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
2017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5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16年度,A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
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公安机关立案后,张某被依法逮捕,A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张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还交待了自己在2015年诈骗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对A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正确处理有( )。
张某在某网站发布消息称:有房屋两套出租,分别位于水上花园小区A栋楼1单元的803和804室,租金均为2000/月。2020年4月10日,李某看到信息,打电话咨询后当日直接看房,看后非常满意,当即与张某口头约定租赁房屋,租期2年,并支付了1年的租金,但具体承租803还是804室还不去确定,李某于2日内进行答复。2020年4月12日,李某告知张某选择803室。几天后,804被租给高某。
李某租住后不久,房屋窗户因刮风毁坏,李某打电话要求张某维修,张某以双方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其承担为由,拒绝承担。沟通无果后,李某自行维修,花去费用500元。
李某租住6个月后,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在此处租住,于是在未告知张某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郝某。
后因张某急需租金周转,将高某所租住的804室在租期内未告知高某的情况下卖给丁某,双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
下列关于张某、高某、丁某之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张某在某网站发布消息称:有房屋两套出租,分别位于水上花园小区A栋楼1单元的803和804室,租金均为2000/月。2020年4月10日,李某看到信息,打电话咨询后当日直接看房,看后非常满意,当即与张某口头约定租赁房屋,租期2年,并支付了1年的租金,但具体承租803还是804室还不去确定,李某于2日内进行答复。2020年4月12日,李某告知张某选择803室。几天后,804被租给高某。
李某租住后不久,房屋窗户因刮风毁坏,李某打电话要求张某维修,张某以双方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其承担为由,拒绝承担。沟通无果后,李某自行维修,花去费用500元。
李某租住6个月后,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在此处租住,于是在未告知张某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郝某。
后因张某急需租金周转,将高某所租住的804室在租期内未告知高某的情况下卖给丁某,双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
下列关于李某、郝某转租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