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属于税收执法监督中事后监督形式的有( )。
事后监督是指对执法结果实施的监督,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设备销售,设备融资租赁(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和其他业务,2018年12月发生如下增值税相关业务:
(1)12月3日,出售设备一台给甲公司,并且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500000元,税额为80000元,代垫运费6600元,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设备发票注明:实际受票人为甲公司,金额为6000元,税额为600元,设备已经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都交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
(2)12月10日,融资租赁建筑安装设备取得收人348000元,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全部收取。
(3)12月11日,购进化工专用设备--批运抵企业,拟融资租赁给某化工生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000元,税额为32000元,款项已支付,因与化工生产企业有关融资协议还在洽谈,设备尚未发出。
(4)12月18日,将公司总经理专用的小汽车以200000元出售,取得款项,该小汽车于2009年8月购进,购进价格为400000元,累计已提折旧240000元。
(5)12月22日,通过境外某公司境内代理人支付管理软件服务费74200元,取得境外公司收款凭据和境内代理人转来的管理软件服务费增值税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4200元
(6)12月28日,当年累计向某特种设备加工厂购进设备(适用税率为16%)满足返利条件,从销售方取得返利100000元,这些设备均已出售。
(7)12月30日,某种设备专用添加剂因雪灾全部损失,经管理层批准结转损失,该添加剂实际账面成本为50000元,购进时进项税额已抵扣8000元。
(8)12月31日,技术人员为某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收取技术咨询费106000元,税额为6000元。假定该企业11月增值税无未抵扣进项税税额和未抵扣应税服务项目金额;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合法有效,资料齐全,并按规定认证相符。(2014)
问题:
(1)逐笔作出该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作出12月末应交增值税额的结转分录。
2013年1月,张先生将位于县城的住房出租给某工业设计公司,出租协议约定:月租金为3500元,租期为--年,张先生收取租金时,应向设计公司提供合法的票据,在住房出租当月张先生应设计公司要求对住房进行了装修并支付装修费7000元,张先生在收取1月、2月租金时,向设计公司提供了房屋装修发票,设计公司以张先生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支付房租费。
问题:
(1)设计公司为什么拒绝接受张先生提供的房屋装修发票?
(2)张先生应如何向设计公司提供合法票据?
某家电商场2012年8月向某空调生产企业订购一批空调,并预付30%货款,2012年9月空调生产企业向家电商场发出空调,并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空调到货时间迟于合同约定时间,导致家电商场错过空调销售旺季,家电商场要求以原协议价格九折购进,并在协商达成一-致前未支付剩余的货款,同时空调生产企业也扣留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批空调到货后,家电商场分别于9-12月陆续全部出售,并以合同约定价暂估空调的进货成本进行结转。
2013年8月,空调生产企业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考虑到家电商场已占用资金近一-年,双方同意以原合同价购进这批空调,当月家电商场向空调生产企业支付购进空调余款,空调生产企业将原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递交给家电商场。
问题:
(1)家电商场2013年8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说明理由。
(2)家电商场这批空调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时应怎样扣除?
某税务师事务所收到如下有关印花税的提问:
(1)甲公司筹建--座办公楼,包工包料承包给某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按甲公司要求采购相应设备,对于采购设备价款,双方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还是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缴纳印花税?
(2)独立法人企业之间、母子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3)乙公司与机票代售点签订的机票订购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4)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将债权转化成股权,债务人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5)公司董事会拟用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两种方案的印花税应如何缴纳?
问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分别予以解答并简述相关政策规定。
甲公司(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1日将--台设备租给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设备用于管理部门),租期--年,全年租金于2013年10月1日一次性支付12万元(含税)。甲公司收到款项,乙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
问题:
(1)作出甲、乙公司2013年10月该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2)分别说明这笔设备租金在甲、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2013年9月,某生物科技公司与某纺织品漂染公司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生物科技公司将一项工业废水净化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转让给纺织品漂染公司,并销售此项技术配套的专用设备,专利技术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不含税),设备销售价格为600万元(不含税)。
根据生物科技公司会计核算和有关资料显示:
(1)收款情况,专利技术转让款2120万元于2013年9月收到;专用设备销售款702万元于2013年11月收到。
(2)专利技术和设备成本费用情况,此项专利技术为自行研究开发,发生开发费用和申请专利等有
关费用合计500万元,均计人“无形资产”核算。转让前尚未摊销,转让过程中未发生其他费用(不考虑印花税);专用设备由企业自行制造,账面实际成本400万元。
问题:
(1)生物科技公司此项技术转让和销售设备业务,若办理了符合税法规定的相关手续后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享受税款优惠的金额分别为多少?
下列税收优惠项目中,应通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之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缴纳税款的有()。
关于税款追征与退还的说法,正确的有()。
税务师事务所在提供涉税服务或涉税鉴证时,下列情形属于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执业义务行为的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项目可作为计算加计扣款凭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