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王某,咨询其适合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提出下列问题,请逐一回答。
(1)年初未及时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是否可以在后续月份提交相关材料后要求单位对之前月份未足额扣除的进行补扣。
(2)纳税人2018年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能否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金额上限是多少?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该合并还是分别计算扣除额。
(4)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应当留存几年。
(5)如果纳税人当期没有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可以从其他综合所得(不包括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的情形)中扣除基本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月。
(1)王某可以在提供材料后,要求单位对之前月份进行补扣。根据相关规定,扣缴单位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即纳税人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以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
(2)不可以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相关规定,除5000元基本费用扣除和专项扣除之外,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因此,2019年之前取得的证书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3)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据实扣除,最多可以扣除80000元。
②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纳税人需要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即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后的5年内留存备查。
(5)不可以。劳务报酬所得(不包括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的情形)、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20%或者800元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不得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确认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资料(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2019年1月1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大型设备建造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的造价为6300万元,工程期限为一年半,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半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预计2020年6月30日竣工;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4000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增值税税率为9%。
2019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25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2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30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11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1000万元;2020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410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了合同竣工价款2700万元,并支付剩余工程款3300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影响。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乙公司在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支付对应的增值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20年6月30日确认成本金额为( )万元。
2019年1月1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大型设备建造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的造价为6300万元,工程期限为一年半,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半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预计2020年6月30日竣工;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4000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增值税税率为9%。
2019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25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2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30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11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1000万元;2020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410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了合同竣工价款2700万元,并支付剩余工程款3300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影响。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乙公司在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支付对应的增值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20年6月30日确认收入金额为( )万元。
2019年1月1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大型设备建造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的造价为6300万元,工程期限为一年半,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半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预计2020年6月30日竣工;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4000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增值税税率为9%。
2019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25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2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30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11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1000万元;2020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410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了合同竣工价款2700万元,并支付剩余工程款3300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影响。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乙公司在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支付对应的增值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2019年1月1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大型设备建造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的造价为6300万元,工程期限为一年半,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半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预计2020年6月30日竣工;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4000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增值税税率为9%。
2019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25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2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30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11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1000万元;2020年6月30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410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了合同竣工价款2700万元,并支付剩余工程款3300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影响。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乙公司在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支付对应的增值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