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统计局在针对噪音扰民的一次调查中,当问及受访市民对哪一类噪音反感时,选择社区广场舞活动噪音的占8.6%,比选择居民社区宠物狗叫声的低2.9个百分点。当被问及是否支持广场舞活动时,12.8%的受访市民表示无所谓或者不知道,12.0%的受访者表示反对,其他为支持者。在支持的市民中,当被问及支持的主要原因(多选)时,不同年龄段受访者的回答如下图所示。
支持广场舞等活动的受访市民选择各主要原因的比例
单位:%
在反对的市民中,被问及反对的主要原因(多选)时,不同区域受访者回答如下。
反对广场舞等活动的受访市民选择各主要原因的比例
根据此次调查,市民反对广场舞等活动的主要原因是( )
根据柱状图中柱状的高低可以判断出市民反对广场舞等活动的主要原因是“嗓音影响周围市民的生活和休息”,A项正确。
左图为某一零件的立体图形,右边哪一项不属于该立体图形的截面图?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以来,在居民分类、垃圾分类处置、全过程分类体系、配套制度规范以及社会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下图为上海市垃圾分类年度日均完成量及2020年目标,下表为上海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量。
2019年7—9月,日均湿垃圾分出量约为( )吨。
王某等12户房民系D市H区众望苑住宅小区15号楼的住户,该15号楼与一垃圾压缩站相距约30米。该垃圾压缩站是众望苑小区所在的H区Y镇政府新建的垃圾处理项目,专为处理众望苑及周边儿个小区的生活垃圾而建的。垃圾压缩站在筹建过程中,Y镇政府向H区环保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申请环境行政许可,并根据该局有关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意见,委托D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相关报告表,其后送至该局进行审批,H区环保局作出了《关于对D市H区众望苑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以下简称《审批意见》),同意在众望苑小区15号北侧地块建设垃圾压缩站项目,并对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异味的处理、场界噪声对邻近环境质量的影响及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某等12户居民认为,垃圾压缩站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污水、废物、噪声、臭味等污染会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该项目的许可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H区环保局在未征询其意见的情况下即作出《审批意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要求H区环保局撤销该《审批意见》。
有下列______情形的,H区环保局可以依据职权撤销《审批意见》这一行政许可。
①早期人们在地球上通过光学望远镜观察火星,看到火星上阴影的变化,误以为火星上有河流和植物,甚至还有“火星人”的存在
②长久以来,很多人一直在幻想这个类地行星可以成为地球人移民外星的第一个目的地
③人类最初产生对火星的兴趣几乎全都是出于误解
④火星的两极和中纬度地区有冰盖,地表拥有丰富的氧,硅,金属和组成岩石的何种元素
⑤即使后来证明这些猜想全都是误会,人类仍然对这个近邻怀有浓厚的兴趣
⑥人类希望在未来,火星可以为地球提供各种矿产
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某学校操场的一条环形跑道长400米,甲练习长跑,平均每分钟跑250米;乙练习自行车,平均每分钟行550米,那么两人同时同地同向而行,经过x分钟第一次相遇,若两人同时同地反向而行,经过y分钟第一次相遇,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问题:
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83·8亿平方米,中部地区45.22亿平方米,西部地区35.48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50.94%、27.49%和21.57%。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3.67亿平方米,中部地区30.33亿平方米,西部地区23.69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49.84%、28.16%和22%。
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
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饥85套。东部地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5.32平方米,中部地区77.96平方米,西部地区85.75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分别为0.89套、0.79套和0.83套。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共建共享理论本身所蕴含的道理是( )。
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太阳高度角是太阳光的入射方向和地平面之间的夹角。在正午时,
已知小陈的身高为180厘米,他所在地的纬度为43°,当日太阳赤纬为13°。那么,在正午时他的影子长度约为:
经济学家指出:任何经济有效率的国家都能创造财富。这样的国家只在财富平均分配时才能保持政治稳定。财富平均分配又会消灭风险,而风险正是经济运转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以下结论哪一项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