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2/8,3/15,()
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年发电总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根据以上材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年发电总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017年,下列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幅最大的是( )。
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年发电总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018年,我国发电总量约为( )万亿千瓦时。
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年发电总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017年,我国三大产业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大小排序正确的是( )。
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年发电总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较2016年增加了约( )。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中,最高的是( )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3—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较上年下降最多的是( )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从2012年末到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减少了( )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