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以下关于边坡截排水的规定,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项,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第16.2.2条规定,各类坡面排水设施设置的位置、数量和断面尺寸应根据地形条件、降水强度、历时、分区汇水面积、坡面径流量和坡体内渗出的水量等因素计算分析确定。各类坡面排水沟顶应高出沟内设计水面200mm以上。
B项,第16.3.4-1和16.3.4-3条规定,用于引排边坡内地下水的仰斜式排水孔的仰角不宜小于6°,长度应伸至地下水富集部位或潜在滑动面,并宜根据边坡渗水情况成群分布。仰斜式泄水孔其边长或直径不宜小于100mm、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间距宜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在地下水较多或有大股水流出,应加密设置。
C项,第16.3.3条条文说明,填石渗沟(盲沟)最小纵坡不宜小于0.50%。渗沟出口段宜加大纵坡,出口处宜设置栅或端墙,出水口应高出坡面排水槽常水位200mm以上。适于地下水流量不大、渗流不长的地段。
D项,第16.2.3-3条、16.2.3-4条及第16.4-1条规定,截、排水沟的底宽和顶宽不宜小于500mm,可采用梯形断面或矩形断面,其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3%。截、排水沟需进行防渗处理;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块石、片石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0,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