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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对建筑物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时,宜符合下列哪项要求?( )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3.3.3条,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