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销售天然气36000千立方米,天然气不含税售价为1800元/千立方米。
(2)开采原煤35万吨,销售2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万元。
(3)当月外购原煤5万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购进金额2500万元,增值税税额325万元。
(4)将外购原煤和自行开采的原煤混合加工洗选煤12万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800万元。
(5)企业职工食堂领用原煤2500吨,同类产品不含税平均售价为125万元。
(6)购进采掘机械设备4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52万元、增值税6.76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购进其他货物、服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万元。
已知:资源税税率,原煤为5%,洗选煤为3%,天然气为6%;假设上期无留抵税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业务(2)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业务(4)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4)计算业务(5)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5)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
销售天然气应纳资源税=1800×36000×6%÷10000=388.8(万元)
(2)
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4000×5%=200(万元)
(3)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销售洗选煤应纳资源税=[7800-2500×(5%÷3%)]×3%=109(万元)
(4)
食堂领用原煤应纳资源税=125×5%=6.25(万元)
(5)
销项税额=1800×36000÷10000×9%+(4000+7800+125)×13%=2133.45(万元)
进项税额=325+6.76×40+500=1095.4(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133.45-1095.4=1038.05(万元)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下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