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远航公司是其控股股东。公司章程规定董事9人。
2020年8月,星河公司拟实施一项员工持股计划,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拟通过董事会作出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决议。星河此前未持有本公司已发行在外的股份。星河公司于2020年12月召开董事会, 6个董事出席,其中4个董事投赞成票,2个董事投反对票。
2021年5月2日,星河公司有4个董事辞职,3个月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新增4名董事。召开股东大会前20日,通过董事会通知了股东,并公告了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事项。
天际公司通过场内交易收购星河公司的股份,已经持有了5%的星河公司股份,当日天际公司通知了星河公司,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11月30日,天际公司通过场内交易继续收购星河公司1%的股份,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亦没有通知星河公司和发布公告。2022年5月9日,天际公司又持有了星河公司18%,超过远航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天际公司次日将相关权益披露内容通知星河公司,但拒绝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图。
2022年5月底开始,又发生了一系列天际公司的相关投资人购买星河公司股份的事项;天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海公司收购星河公司0.8%的股份,持有天际公司15%股份的股东胡某收购星河公司0.1%的股份,天际公司的董事王某的岳父李某收购星河公司0.3%的股份。到2022年8月,天际公司和一致行动人一共持有星河公司31%的股份。中国证监会认定相关投资人构成一致行动人,这些投资人没有提供相反证据。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20年12月董事会的董事出席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2020年12月拟通过董事会作出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决议是否通过?并说明理由。
3.2021年5月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天际公司既没有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亦没有通知星河公司和发布公告,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天际公司拒绝提供实际控制人和股权关系图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天海公司、胡某、李某和天际公司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1.2020年12月董事会的董事出席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题目中董事共9人,6人出席,达到2/3以上。
2.2020年12月董事会决议没有通过。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题目中董事共9人,4人同意,不满足“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的要求。
3.①2021年5月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题目中董事共9人,4个董事辞职,剩余5人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题目中是“3个月后”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符合规定。 ②2021年5月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股东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题目中,于召开前20日通知股东,符合规定。
4.天际公司没有通知星河公司和公告,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5.天际公司拒绝提供实际控制人和股权关系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须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具有的内容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2)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或者其他支付安排;(3)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是否已做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4)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5)前 24 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6)不存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7)能够按照本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6.①天海公司、李某和天际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题目中天海公司是天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股权控制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如无相反证据,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是一致行动人。因此天际公司的董事的岳父李某是一致行动人。 ②胡某和天际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是一致行动人。题目中胡某持有天际公司15%股份,不足30%,因此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